我们会继续关注厂家的回应,在以后的节目中会继续播出后续报道。我们邀请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圆还有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铠一起就这个个案进行点评。
郑传铠:是这样,我们的汽车的合格证是厂家在汽车出厂的时候签发的。实际上是对车辆的一个承诺,合格证对于它这个车辆使用的期限,包括它今后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都会存在一定的时间上的区间,所以合格证按照我们国家的行政法规以及规章,是存在一个期限的。需要明确一点的是,我们本期谈到的车辆目前不确定是否属于合格车辆,合格证到期直接导致的是无法进行车辆的初始登记,暂时还不能确定是不合格车辆。
这个车辆的合格证有点像我们食品的保质期,如果这个车辆已经超过了它的合格的期限,那这个时候4S店如果再去出售这样的车辆的话会不会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郑传铠:合格证超越使用的期间,直接的法律后果是我们消费者拿着车辆合格证以及发票相关的手续去办理车辆初始登记的时候会像我们本期案例当中所提到的这样会遭拒绝,实际上这辆车辆是无法上路,无法正常使用的,并且按照法律的概念,我购买这辆车辆也无法达到实际的使用目的。
潘圆:我觉得是这样,从常理来推断,销售商不应该是有意来做这件事情,因为其实刚才律师也分析了,因为车辆它跟其他的产品不一样,这个产品有其他的瑕疵还可以有一个推诿,使用过程中消费者还可以推诿,但是如果没有合格证,或者合格证到期了,这个产品汽车不能够上牌意味着就不能够使用,不能够上路,任何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都是一定要跟厂家讨一个说法的。最后来讲经销商是一定要解决问题的,就相当于我买了这个产品不能够用,这个责任是非常清晰的,所以从常理上来讲应该是不是有意来做这个事情。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圆认为,经销商从这件事情上得不到任何好处,所以不必去有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