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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威550刚出4S店变速箱连出问题 经销商不予退换
2013年11月06日 14:09 来源: 车主之家 编辑:盛韶光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刚刚开出4S店2km的荣威550新车,自动变速箱就出现故障,车主马上开回要求退车遭拒绝。第一次修好两天之后故障再次出现,4S店连续几个小时“大卸八块”依然未找到故障根源,但依然不予退换,坚称不在汽车三包范围。

       【车主之家 新闻】日前,我们接到武汉荣威550车主王先生的投诉:刚刚开出4S店的荣威550新车,自动变速箱就出现故障,车主马上开回4S店要求退车遭拒绝。可“修好”两天之后,同样故障再次出现……,车主再次坚持退车或换车,可4S店依然只负责修理,不予退换。于是王先生在车主之家进行投诉,详情请点击:投诉内容

       【事情还原】新车两天之内变速箱发生两次故障


【图片来源网络】

       车主之家接到投诉之后首先电话采访了车主王先生。2013年10月28日,王先生在武汉九鼎荣爵4S店提车(荣威550 1.8L 自动版),但新车刚刚开出4S店没多远(不到2km),变速箱故障灯立马亮起,当天联系4S店认为问题不大,修好之后称问题已彻底解决,王先生在退车请求没被允许的情况下无奈将车开回。可两天之后(汽车行驶了约80km),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4S店经过近4个小时的工作(车主反映称变速箱部分零件也进行过拆卸)还是没能找到症结所在,最后车只能留在4S店内继续“观察”。

       刚刚买的新车两天之内连续出现同样的问题,而且被拆得七零八落,这对任何一个车主而言都是无法接受的。王先生两次发生问题时均与4S店进行沟通希望给予退换车处理,或者退而求其次——让4S店出具书面材料保证变速箱第二次修好不会再出现类似问题。但最终王先生的诉求均没有得到满足。

       新车购买约7天之后,4S店通知王先生车已经修好,可以过去提车。这回王先生再也不敢上这台新买的“是非之车”,一来是因为新车连续出问题让其对安全方面存在顾虑,二来是铁心要求4S店予以退换车处理。而4S店的态度则依然如故:车已修好,请开走!退车或保证书免谈。

       【经销商回复】不属于汽车三包退换范围

       好端端的新车连续出现同样问题,4S店竟然只是修好了事。为此车主之家编辑电话采访了武汉九鼎荣爵4S店市场部谌经理。他给出的答复是:目前变速箱故障原因已经找到:为变速箱传感器故障,而且已经完全修好。这类故障想对比较常见,并不能达到汽车三包法案的退换车标准。

       至于王先生的两个请求:

       1、退车/换车要求。变速箱故障属于传感器故障,不在汽车三包退换范围之内,因此不能退/换车。

       2、保证这次维修之后不再出现同样故障。谌经理称这样的保证任何4S店都不会做出,他们同样也是如此。

       最后,对于整起事故的解决办法,谌经理称,我们将一切都按法律法规办事,该负的责任我们一定会负。

       【荣威550官图】

       【相关法案】按汽车三包法案规定是否予以退换?

       目前汽车三包规定能退换的汽车故障为“严重安全故障”。而什么是严重安全故障呢?目前有三个基本原则(要同时满足)判断:1、故障的突发性;2、危险的不可控性;3、后果的严重性。

       王先生的变速箱传感器故障显然满足突发性,但危险的不可控性和后果的严重性则实在难以界定。从结构上来讲,变速箱属于汽车的核心部件,直接影响行车安全,因此变速箱传感器故障对行车安全显然是有影响的。但这个危险有多大?后果有多严重?这谁都没有答案。


【三包法案公布的7项典型故障示例】

       此外,汽车三包法案还公布了7项典型可退换案例,显然王先生的变速箱故障不在“典型案例”之列。但是,如果任何新车发生这7项事故中的任意一项,就算没有三包法案,汽车4S店恐怕也不敢不予以更换。也就是说,目前三包法案的相关规定无法给出明确答案。

       【编辑点评】刚刚实施的汽车三包规定帮倒忙

       如果买的是家电,刚出门就发现有问题,按照家电三包法则肯定是要更换的。当车主以这样的“约定法则”用到汽车上的时候,他们发现错了,汽车的绝大部分故障都不属于“三包”范围。只要用户想退换车,经销商几乎有一句通用金句:这不属于三包范畴,你要不信可以去相关部门了解,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肯定会负。

       先不谈汽车三包。前脚买车,后脚就因同样变速箱问题不断修车,这是任何车主都无法忍受的。如果经销商丢给用户一句:“你可以去任何地方告我们,该我们负责我们肯定会负”。这恰恰是一种不负责的态度,就算不属于三包范围之内(目前还没有定论),新车连续出现这样的问题至少应该给予车主一些对应的补偿与宽慰,这才是真正人性化的品牌服务。否则,大宗汽车商品服务跟那些廉价卖场的“商品已经售出概不负责”有何区别?

       回到车主拿来“救命”的汽车三包政策。如今正式实施已经一个多月,目前最大的作用似乎是给用户造成以为买车就能得到更多保障的“错觉”,而不是真正解决问题。当普通用户都拿着以前家电三包的经验去跟4S店要求退车的时候,结果发现退车的希望渺茫到极致。既然已经正式实施,相关的规定就要立马完善,而对应的纠纷处理机构也应该及时成立。否则这匆匆实施的汽车三包法案,究竟是“帮人”还是“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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