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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奔驰当新车卖 车主怒上法庭告欺诈
2013年09月22日 14:19 来源: 车主之家 编辑:罗剑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车身有凹痕、车门大小怪异、发动机螺丝有锈斑、安全气囊故障警报--这些问题,竟出现在一辆买来才5天的奔驰“新车”上。如果不是汽车美容店师傅告知,车主陈先生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花50余万元买的居然是一辆旧车!

       【车主之家 新闻】车身有凹痕、车门大小怪异、发动机螺丝有锈斑、安全气囊故障警报--这些问题,竟出现在一辆买来才5天的奔驰“新车”上。如果不是汽车美容店师傅告知,车主陈先生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花50余万元买的居然是一辆旧车!

       8月16日,市区陈先生以消费欺诈为由,将温州之星奔驰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4S店”)告到鹿城法院,要求赔偿总计110余万元。

       车主质疑库存车 商家称为“小毛病”

       今年7月8日,29岁的陈先生在4S店购置了之前订购的一辆奔驰E300L时尚豪华型驾车,车辆总价为51.9万元。当天,他和4S店签了《销售合同》,并支付购车款和保险费。他说,当时4S店保证车辆是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出品的中国规格新车,完全符合订购的车辆装备要求,让他“放一百个心”。

       7月9日,4S店工作人员陪同陈先生去市公路管理处缴纳了车辆购置税4.4万元。7月10日,陈先生去市车辆管理所选了车牌号,4S店工作人员将车辆合格证书交给了他。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根据车辆合格证书上显示,这辆车的出厂检验日期是2012年9月8日,距购车时间已有10个多月。

       4S店解释说,车辆生产出来运到温州需要一段时间,又在仓库里存放了一段时间。陈先生相信了,并于7月11日领取车辆号牌和车辆行驶证。

       可提车不到5天,陈先生发现这辆“新”车好像有点“笨”,行车电脑还多次发出安全气囊故障警报。4S店回复说,这只是小毛病,找个时间把行车电脑系统刷新一下就可以了。出于对4S店的信任,陈先生当时没太在意。

       汽车美容时发现绝不可能是新车

       但是,汽车美容店师傅的一番话,把陈先生吓“醒”了。

       陈先生把车送去打蜡美容,汽车美容店的师傅告诉他,这辆车有很多毛病:右后门、右后叶子板有凹痕和修补痕迹,左前门大小怪异,车子发动机架螺丝有不正常的锈斑。他敢肯定,这绝不可能是新车。

       陈先生很是恼火,立即将车开到4S店讨要说法。一开始,4S店坚称是新车,可当陈先生把汽车美容店师傅列举的问题一一抛给销售人员时,4S店才承认车辆曾被修补过的事实。

       陈先生觉得这辆“新”车的问题肯定还有很多,要求4S店当场进行检测。经检测,行车电脑中出现了安全气囊故障、四伏马达故障、红外线探测器故障、后排娱乐系统亏电灯多条故障码。

       让陈先生更难以接受的是,4S店说:“没关系,这些只是小毛病!”

       双方未达成调解法院将择日开庭

       花50余万元买到的竟是“带病出售”的车,4S店还坚称是新车,陈先生认为这就是欺诈。双方协商不成,陈先生当场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工作人员赶到4S店,陈先生要求退车赔钱;4S店只承认自己事先未告知这辆车曾修理过,存在过错,只愿意补偿2万元。陈先生无法接受,双方未能达成调解。

       目前,鹿城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而那辆奔驰“新”车则一直停放在4S店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因此,陈先生除要求返还51.9万元的购车款并赔偿利息、税费、保险金损失6.25余万元外,还要增加赔偿损失5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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