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著名的大火
火对于人类的意义不言而喻,没有它,或许现在还停留在茹毛饮血的时代。但它的破坏力跟带来的好处一样巨大,先说说近的,兰考的一场大火让数名孤儿来不及享受到成年人的壮美,便无辜逝去。它所引起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往远了说,一场森林大火或者草原大火足够让我们的老祖先吃尽苦头。再近点,城市诞生之后,私有财产的概念日益强化。一场大火能让不少人倾家荡产,甚至失去宝贵的生命。
公元64年7月18日罗马发生大火。火势持续了5天。罗马城的4.7万栋房屋有四分之三被大火烧毁,其中包括罗马皇帝尼禄的行宫、灶神庙、朱庇特神庙、凯旋门等重要建筑;1666年9月2日,伦敦发生了该市历史上最严重的火灾,火势持续了4天,这场大火烧毁了伦敦城六分之一的建筑物,约1.3万间民房、87座教堂被毁。火灾的起因是一家面包店老板忘记熄灭燃烧的面包炉,引燃了房屋。万幸的是这场大火中只有8人丧生。
1657年3月2日,日本的江户,即今天的东京发生大火,火势持续了两天。这场大火烧毁了江户城三分之二的房屋,烧死三分之一人口,约10.7万人;1728年10月20日发生的丹麦哥本哈根大火,火势持续4天,28%的建筑被烧毁,1.4万居民无家可归。大火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文化损失。哥本哈根大学图书馆被完全烧毁,损失图书3.5万册,其中有大量的中世纪留存下来的珍本和孤本。哥本哈根大学天文台的观测设备和观测记录也被烧毁。当时有市民感叹:“一把火将哥本哈根烧回了中世纪。”
其它历史上著名的大火还包括:1788年3月7日发生的日本京都大火,80%建筑物被烧毁;1827年9月4日发生的芬兰图尔库大火,烧毁了图尔库75%的建筑物,烧死27人,烧伤数百人,1.1万人无家可归;1835年12月16日发生的美国纽约大火,烧毁了700栋建筑物,烧死2人;1849年5月17日美国圣路易斯大火,烧毁了430栋建筑、23艘大型汽船和不计其数的小型船只,烧死3人;1871年10月8日美国芝加哥大火烧毁了1.8万栋建筑,死亡人数在200到300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