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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坑就掀翻越野车 深圳车主告了克莱斯勒
2013年01月23日 11:02 来源: 深圳商报 编辑:罗剑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昨天下午,JEEP(吉普)车主诉克莱斯勒公司一案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2012年5月,该车主驾驶新购买的JEEP牧马人小型越野车在自驾途中屡现故障,但4S店疑未尽维修责任导致车辆被一小坑弹翻下青藏公路造成一重伤一轻伤。

        小坑掀翻越野车,两夫妇一重伤一轻伤

         深圳车主告了克莱斯勒

       昨天下午,JEEP(吉普)车主诉克莱斯勒公司一案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2012年5月,该车主驾驶新购买的JEEP牧马人小型越野车在自驾途中屡现故障,但4S店疑未尽维修责任导致车辆被一小坑弹翻下青藏公路造成一重伤一轻伤。

        重伤车主索赔132万余元

       深圳商报2012年5月30日报道了车主郑先生夫妇的遭遇。他们乘坐刚刚完成首保的JEEP牧马人越野车进行深圳-西藏自驾游,不料车辆在珠峰大本营附近频频发出故障警报。郑先生前往最近的克莱斯勒4S店维修未获妥善处理,上路后在可可西里再次遭遇车辆故障,翻下青藏公路车毁人伤。夫妻俩多处受伤被送入格尔木医院抢救,次日用担架抬上飞机运回深圳治疗。耗资56万元、挂牌一个月的新JEEP报废。

       郑先生称,车祸发生后,他们多次与克莱斯勒公司和销售商联系,要求调查事故原因及协商赔偿,对方总是说“3天后回复”然后又不了了之。2012年9月,出院不久的郑先生一纸诉状将美国克莱斯勒集团、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经销商深圳市京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支付其购车款、购车按揭利息损伤、医疗费、精神损伤费等共计132.8万余元。

       被告称车祸原因是违规驾驶

       昨天下午,福田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了该起诉讼。这也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将“汽车召回”从部门规章正式“升级”为国家法规后,深圳车主首次状告跨国汽车“大鳄”的案件。

       与去年5月克莱斯勒中国公司对记者采访“未予理会”的情况相似,昨天的庭审中,被告三方仅委托了一名代理律师出庭应讯。郑先生及其代理律师与之就JEEP汽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克莱斯勒公司是否对排除故障和维修尽责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被告方称“事故完全是由于原告郑先生违反交通规则驾驶造成的”。而原告方则拿出汽车维修业人员的分析证词认为,“祸因是处于报警状态的牵引控制系统在车辆颠簸弹起后,没有起到牵引控制和扭矩调整作用,导致车辆突然失控变向冲出公路。”

       法庭要求双方补充证据,尤其是提供权威机构对故障JEEP汽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报告,拟定一个月后再审。

         盼缺陷汽车召回条例为消费者撑腰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许多国家需求下降的同时,中国的汽车市场正在不断膨胀。2012年度中国汽车销售量首次超过欧洲达到了1320万辆,2013年中国汽车产量预测将达到约1960万辆。但面对车商尤其是跨国汽车大鳄时,中国消费者仍然处于弱势——相当一部分人对车的了解不多,有时会将质量问题混淆为使用问题;部分人对投诉渠道知晓不多;此外,个体投诉需要面对“强大”的厂家,因费时费力而选择退缩。

       以克莱斯勒集团旗下进口JEEP牧马人越野车为例,因为质量问题、安全问题两年7次召回,涉及数量相当于JEEP品牌2011年一年的进口量。2011年4月,在接连发生18起车辆起火事故后,中国质检总局经技术分析和模拟实验认为克莱斯勒尚无法从根本上治理牧马人在行驶过程中起火的原因,存在较高风险概率,一度暂停相关车型车辆进口。而在2012年5月,克莱斯勒对牧马人的全球召回事件中也未明确是否包括“中国市场”。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12年10月10日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该条例对相关部门判定的缺陷汽车产品拒不召回的,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按照条例规定,若按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0%罚款的最高额度,即便是对于均价10万元的自主品牌乘用车,按照同一批次1000辆的保守估计数,企业也将面临“千万级罚金”。因此有媒体评论认为,“召回条例”颁布的最大受益者是消费者,但同时也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透明的渠道,对召回情况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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