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人名下两车相撞 保险公司拒赔“三者险”
司机开车在路上行驶被他人追尾撞坏了车,应该由后车通过三者险赔偿,这是众所周知的赔付常理。但如果发生事故的两辆车都在一个人名下,还能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全部赔偿吗?车主孙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麻烦事,她名下的两辆轿车在高速路上追尾,保险公司以两辆车为同一所有人为由拒赔。
今天上午,孙女士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西城法院对簿公堂。撞自家车三者险拒赔暴露出保险赔付的“盲区”。
案情回放
自家车追尾引理赔纠纷
孙女士名下有两辆高级别克轿车。今年1月24日,孙女士去山东办事,两名司机分别开着她的两辆车行驶在高速公路时发生追尾,两车受损。经交通队认定,追尾的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目前车损险实行“有责赔付”原则,在此案的交通事故中,后车追尾全责,其车辆损失可以通过后车所上的车损险获得赔偿,但被追尾的前车无责,即便该车投保了车损险,也不能得到赔偿,只能由全责的后车通过其三者险赔付。
由于两辆车都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者险等,事发后,保险公司对追尾的后车进行了赔付,但孙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以后车的三者险赔付前车修车损失时,保险公司以事故车辆均为同一人所有为由拒绝赔付。
前车无责反而得不到任何赔偿,孙女士不服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其修车费等近4万元。
庭审焦点
自家车相撞有没有“第三者”
保险公司答辩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中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明确指出第三者是指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的受害人,但不包括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合同中还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所有、承租、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由于两辆车都在孙女士名下,被保险人也就是孙女士就被排除在“第三者”之外,无法得到赔偿。
对于“第三者”的概念,孙女士一方有自己的理解:“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他人受损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是三者险的目的,‘第三者’是个不特定的对象。两辆车相撞,被追尾的车辆对于后车来讲就应该是‘第三者’,在这个特殊情况下,车主也就转化为‘第三者’,理应获得赔偿,我们认为是不是‘第三者’与车主身份无关。保险公司的条款是霸王条款。”
庭外调查
撞自家车拒赔是行业惯例
记者从其他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撞自家车三者险不赔是行业惯例。各保险公司几乎都是统一政策。但在对保险的理解问题上,车主和保险公司完全是两种观点。
孙女士不解地说:“我给车辆投保就是为了防范预期风险,一旦投保后发生事故,自己及他人的损失都能得到赔偿,这也是一般投保人的正常心理,但是现在看来,保险目的完全没有实现。”
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告诉记者,三者险是责任险,赔偿原则是赔他人不赔自身,虽然标的物是车辆,但是保的却是车主对外的赔偿责任,并不是保车主自己的损失,这是国际通行的保险原则。此案中根本就没有第三人,难道说孙女士要对孙女士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吗?此外,理论上保险公司在赔付后享有向有责方追偿的权利。在两辆车是同一车主的情况下,如果给车主理赔后追偿还得回头找车主,没有意义。
资深保险法律师、北京方略律师事务所李记华律师分析说,从白纸黑字的合同来讲,保险公司拒赔是有依据的,但这种约定从情理上讲就显得不合理了。而且深究起来,如果驾驶全责车的司机并非车主的近亲属,尽管两辆车都是同一车主,但负赔偿责任的人却不是车主,仍然存在追偿的可能。
保险公司称
拒赔为防范道德风险
自家车相撞,保险公司为什么要把被保险人排除在“第三者”之外呢?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给出的理由是防范道德风险。“如果被保险人的财产也在责任险的获赔范围,那么就有可能出现人为制造事故,通过理赔来套取赔款的情况。比如你家大门坏了想换,你开车撞上去然后申请理赔,有的家人自己不小心扭伤了脚,谎报说是被自家车撞了的事故造成,以获得赔款。”
李记华律师对此说法则不以为然。“防范道德风险是社会和政府的责任,不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如果故意制造事故套取赔款那就是涉嫌骗保,是另外一个性质的问题了。保险公司不应无限制地用防范道德风险来扩大免责范围。”
“骗保与否很难查,”保险公司代理人无奈地说:“保险公司只能从合同上去防范。”
专家观点
自家车相撞存在保险盲区
据记者了解,自家车辆相撞引发的三者险赔付纠纷已有先例。海口有一起类似的案件。罗先生聘请的司机驾驶一辆大货车倒车时,不慎撞上罗先生自己的小轿车,因两车的车主均是罗先生本人,保险公司以事故没有“第三者”受损,拒绝赔偿。虽然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罗先生960元,但理由并非是将罗先生认定为“第三者”获赔,而是因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已告知了免责条款。
李记华律师说,对于汽车运输企业的车辆相撞的事故以往也经常发生,比如同属一家公司的两辆货车或出租车相撞,也会遇到相同问题,按合同同样没法得到赔偿。但是由于是大客户,保险公司还有很多可期待利益,因此有可能以“通融赔付”原则,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但是对普通客户来讲,通融赔付的可能性很小。
保险业人士表示,在车主是一人的情况下,撞自家车就是存在保险盲区,无法获赔。一切问题都想通过保险去解决也是不现实的。
专业人士支招
将车登记在父母兄妹名下
现如今,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拥有两辆车的情况越来越多,自家车剐蹭或相撞完全有可能发生,难道说只能自认倒霉吗?
在采访中,记者也学到不少招数。比如自家有两辆车,可以将其中一辆登记在兄弟姐妹或父母名下,这样就可以规避保险条款对“第三者”的限制。但不能是登记在配偶名下,夫妻财产是共有的,论起来投保人还是同一体。此外,投保人在上保险前,还可以将名下有两辆车的情况向保险公司讲明,争取与保险公司达成自家车相撞可以赔付的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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