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之家 新闻】日前,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6月26日起,召回部分力帆330EV1、330EV2、650EV1纯电动汽车,共计6431辆。具体如下:
召回车型
2015年9月16日至2016年1月4日生产的330EV1纯电动汽车,共计307辆;
2015年10月19日至12月11日生产的330EV2纯电动汽车,共计4719辆;
2015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生产的650EV1纯电动汽车,共计1405辆。
召回原因
1、由于采用的是纯电动轿车专用单速变速器,换挡机构“P”挡定义与自动挡“P”挡定义功能不同:设计时P挡定义为点火挡位和还车挡位(分时租赁时,用户必须在该挡位才能还车),无驻车、锁止功能(将变速器输出轴部分进行机械锁止)。可能导致驾驶员误以为此车“P”挡同样具有平地停车功能,在平地临时停车时挂P挡后不拉手刹,可能出现溜车,存在安全隐患。
2、由于倒车换挡逻辑问题:倒车时,车速低于5km/h时,不踩刹车换挡到N挡执行电机无动力输出。车速大于等于5km/h时,从R挡换到N挡,视作误操作,换挡无效,车辆继续执行R挡,仪表显示R。可能导致倒车时,车速大于等于5km/h时从R挡换到N挡,驾驶人员在不观察仪表情况下可能会误认为当前挡位为N挡,此时若误踩加速踏板,车辆会加速倒车,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措施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车辆采取以下召回措施:
1、免费更换换挡机构;
2、免费升级电机控制器程序:操纵旋钮换挡到N挡时执行无动力输出;
3、免费升级仪表程序:按优化后的换挡逻辑显示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