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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险”误导车主 汽车保险七大陷阱解读
2012年03月14日 10:31 来源: 车主之家 编辑:朱正光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汽车产销节节攀高,汽车保险也是水涨船高。每一位车主,都必须和汽车保险打交道。少到只买“交强险”,多到配备五花八门的“全险菜单”;简单到一个电话购买保险,复杂到几个月赔不了一个案子……于是,汽车保险便有了说不完的事。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多多少少的保险组合,让不少车主难以分辨,无所适从。基于此,笔者特把常见的七种车险陷阱介绍个大家,以能引起投保车险者注意。

         警惕:汽车保险,免赔条款!

       买汽车保险无非是图省心。万一有个什么情况,能够理赔,减少车主损失,的确是件好事。但是,保险理赔过程中涉及一些免赔条款,广大车主要警惕。

       免赔情形之一:未年检

       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措施:按时年检。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丢车不赔,车损不赔,即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第三者责任险不生效,所有赔偿都得自己承担。

       免赔情形之二:未年审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措施:认真一点,别怕麻烦,该年审的时候就去年审。同时,也别把车辆随便借给别人开。

       免赔情形之三:无牌照

       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异地购车在提车途中出险得不到赔偿就是这个原因。

       措施:最好当天上牌,如果确实无法做到,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直到办理好各项手续。如果自己家的楼下不安全,就考虑先暂时放到一些安全性比较好的收费停车场。这样虽然停车费花得多了一些,但总比丢了新车划算得多。

       免赔情形之四:无过错

       《保险法》规定:“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即使被保险人有一定过错,也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措施: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赔,如未果(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

       免赔情形之五:自家人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措施:千万别跟人过不去,尤其是自家人。

        免赔情形之六:收费停车场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措施:保管好每次停车时的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法律,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免赔情形之七:轮胎

       提到轮胎,可以说与我们驾驶息息相关。最主要的是,大部分车主都有换胎的经历。那么,轮胎轮毂损坏、被盗为什么很难理赔?保险公司的回答是:像车辆陷入坑里爆胎的这种情况,可能有两种处理结果,一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除了轮胎本身,车体也在事故中受损,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会进行赔偿的;二是检查后,只有“车轮单独损坏”,按规定不负责赔偿。

       细看一下《条款》,其中确实写明:第七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 自然磨损、锈蚀、腐蚀、故障;2. 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坏(指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仅发生轮胎、轮辋、轮毂罩的分别单独损坏,或上述三者之中任意二者的共同损坏,或三者共同损坏);3.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而轮胎如果被盗,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规定:被盗窃、抢劫,以及因被盗窃、抢劫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在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条款中规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轮胎属于车上零部件,它的单独丢失,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

       【3·15特别策划你所不知道的汽车保险霸王条款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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