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损坏,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我到指定的修车厂维修。”近日,高安市民程先生向本报投诉,称自己到指定维修厂修好车后,渤海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保险公司)一负责人又以“没有现场事故图片”为由拒绝理赔。渤海保险公司江西总公司的杨经理表示,公司不允许工作人员指定车辆维修厂,若情况属实,会处罚相关人员。
-投诉 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拒理赔
程先生称,去年8月3日在高安市的一条道路上,为避让小车的左右两边行驶来的自行车和三轮车,自己的小车被刮坏。“因急着赶路,没有及时报警,但我想起在渤海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就马上给保险公司打电话。”
“渤海保险公司高安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要我将小车开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程先生说,“修理花去了2400元,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来查看车辆时,还收了300元的勘察费,但没有给任何收费凭据。”
小车修理好后,程先生来到渤海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对方始终以“没有现场事故的图片”为由拒绝理赔。
-回复 拒赔系因无事故现场照片
“当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告诉我理赔要现场图片?”面对高先生的疑问,渤海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的伍经理告诉记者,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一般交通事故发生后都需要现场的图片,否则就无法对证,“程先生因为没有现场照片作证,所以就没有对他的修车费用进行赔偿”。
对于300元的勘察费,伍经理表示:“按规定,该费用是要开票据的,但公司已把票据送到了宜春,也就没有给客户。高安分公司成立不久,有些事情处理得没那么全面。”
-进展 承诺退勘察费并处理相关人员
1月5日,渤海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总公司杨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收取300元勘察费,这是公司统一要求这么做的,但是要开票据给客户。事故发生后,分公司的勘察员要求客户去指定的汽车修理店维修,这是不允许的。”
杨经理承诺:“对于收取的300元勘察费,会尽快退还给程先生,另外公司也会对分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律师 保险公司无权为客户指定修理厂
对此,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高正尉律师表示,保险公司无权要求客户到其指定的修配厂修理汽车,如情况属实,保险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限制竞争行为。
针对此案,高律师说:“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理赔程序上错误引导了客户,导致客户没有及时保存证据,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不应转嫁给客户。”至于收取勘察费用,高律师告诉记者,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如果客户跟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这一费用由客户承担,保险公司可向客户收取,但应出具收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