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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被指将车祸死者部分肢体埋路边(图)
2010年10月12日 09:52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编辑:文莹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11日下午,一女子被一辆拉煤车碾在车轮下,除一条胳膊和一条腿外,其余部位血肉模糊。围观市民称,民警赶到后,把死者部分肢体埋在了路边,对死者不够尊重。对此,律师表示,民警此行为不妥,受害者家属可进行投诉。

        进展

         肇事司机已被带走调查

       郑州市交警二大队民警陈涛称,肇事司机名叫韩志刚,29岁,新密人,开车拉煤已有五六年。事故发生时,他的车有40吨重。目前,他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附近一居民称,事发时,他在家看电视,听到了声响,“司机怎么可能不知道?”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说,因为郑州市热电厂在这儿,许多拉煤车都要从此经过,有时,拉煤车从这一直排到郑上路。因此,此处经常发生交通事故。

       “约十天前,一位老太太还被拉煤车碾死了。”她称,卡车开得跟飞一样,到了晚上非常吓人。

       律师

         民警的做法不妥,受害者可投诉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认为,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事故的民警,在发现受害者死亡后,应当先拍照,再通知家属认领,然后集体火化。

       张少春称,民警在路边挖坑埋掉部分尸体,虽然不涉嫌辱尸,但也不妥当。“受害者家属有权向民警所在单位进行投诉,要求民警赔礼道歉。民警所在单位应对民警进行内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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