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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被指将车祸死者部分肢体埋路边(图)
2010年10月12日 09:52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编辑:文莹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11日下午,一女子被一辆拉煤车碾在车轮下,除一条胳膊和一条腿外,其余部位血肉模糊。围观市民称,民警赶到后,把死者部分肢体埋在了路边,对死者不够尊重。对此,律师表示,民警此行为不妥,受害者家属可进行投诉。


死者的一只鞋还留在现场,路上不停有进出热电厂的运煤大卡车。

       11日下午,一女子被一辆拉煤车碾在车轮下,除一条胳膊和一条腿外,其余部位血肉模糊。围观市民称,民警赶到后,把死者部分肢体埋在了路边,对死者不够尊重。对此,律师表示,民警此行为不妥,受害者家属可进行投诉。

        惨祸

         死者只有一条胳膊、一条腿完整

       昨日下午5时30分许,郑州市西环路与郑上路交叉口北约300米处,地上散落着几块电动车碎片,还有一只黑色的鞋。

       一小时前,这里发生了一起惨烈的车祸。

       中原区三官庙办事处西环路社区巡防队员孙建伟称,下午4时30分,他和王金宝巡逻至西环路时,一辆拉煤的红色大卡车右转弯准备进入郑州市热电厂时,撞倒了一位年约40岁的女士,从她身上碾了过去。大卡车撞人后没停,直接进了热电厂。

       现场,死者仅有一条胳膊和一条腿完整。他们立刻报警。几分钟后,特巡警二大队及交警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

       “最后,民警们在一辆车牌号为豫K82728的卡车左后轮上发现了血迹,并将正在排队等煤过秤的该车司机抓获。”孙建伟称。

       围观者

         部分尸体被埋路边,对死者不够尊重

       昨日下午6时许,一位戴蓝色棒球帽的老人将记者拦下。他指着路边草坪称,民警处理事故后,把尸体主要部分拖走了,还有一部分肢体被直接埋在了路边一个坑里。

       市民辛女士及附近市民也证实,民警把死者部分肢体埋到了一个有自来水阀门的坑里,“民警这么做,对死者不够尊重吧?”

       记者发现,市民手指的方向,的确有土松动的迹象。

       死者尸体是如何处理的?昨日晚9时30分许,交警二大队一徐姓中队长表示:“我们去了两趟,第一趟把尸体的主体部分拉走了。老百姓不满意,我们又去了一趟,把剩下的碎肉拉走了。”

       对于第二趟去的具体时间,该中队长身边的吴姓民警表示,是下午6时多,“我们处理完之后,老百姓不满意,让我们用土盖一下,把碎肉收拾一下,我们也弄了。”

       当记者追问是否用土掩埋时,吴姓民警称:“没用土盖,我们又过去把碎肉收拾了一下。”

        进展

         肇事司机已被带走调查

       郑州市交警二大队民警陈涛称,肇事司机名叫韩志刚,29岁,新密人,开车拉煤已有五六年。事故发生时,他的车有40吨重。目前,他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附近一居民称,事发时,他在家看电视,听到了声响,“司机怎么可能不知道?”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说,因为郑州市热电厂在这儿,许多拉煤车都要从此经过,有时,拉煤车从这一直排到郑上路。因此,此处经常发生交通事故。

       “约十天前,一位老太太还被拉煤车碾死了。”她称,卡车开得跟飞一样,到了晚上非常吓人。

       律师

         民警的做法不妥,受害者可投诉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认为,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事故的民警,在发现受害者死亡后,应当先拍照,再通知家属认领,然后集体火化。

       张少春称,民警在路边挖坑埋掉部分尸体,虽然不涉嫌辱尸,但也不妥当。“受害者家属有权向民警所在单位进行投诉,要求民警赔礼道歉。民警所在单位应对民警进行内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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