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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沃莫名自燃 车商被判赔偿车主损失
2009年11月23日 18:22 来源: 法制晚报  编辑:毛毛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沃尔沃S80轿车意外自燃,消防局没能查出来原因。记者今天获悉,大兴法院以汽车销售商未能就免责事由举证为由,判决其赔偿车主损失4万余元。
    沃尔沃S80轿车意外自燃,消防局没能查出来原因。记者今天获悉,大兴法院以汽车销售商未能就免责事由举证为由,判决其赔偿车主损失4万余元。

       2005年10月13日,北京某投资公司从北京一家汽车服务公司购买了一辆沃尔沃S80(图库 论坛)轿车,并为其投保了自燃险。

       据该投资公司诉称,2008年7月16日晚上,公司司机将该车停放在停车场内,结果发生自燃,并造成停在边上的一辆帕萨特(图库 论坛)轿车全部被烧毁,一辆富康(图库 论坛)轿车部分受损。

       事后,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称无法认定事故原因。

       此次火灾,造成三车损失数额共计59万余元。依据保险合同理赔后,北京某投资公司还有4万余元的损失未得到赔偿。

       该公司认为,汽车服务公司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为此诉至法院。

       某汽车服务公司辩称,原告没有证据证实起火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也没有证据证实该公司对火灾负有责任,轿车虽刚保养,但无法证明原告是否对该车进行了拆改,因此并不同意赔偿。

       经过审理大兴法院认为,根据关于产品质量的举证规则,被告公司应就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现因其未能举证,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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