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因车祸受伤的小伙子昏迷了一个多月没有醒来,家人为此倾家荡产,寄希望于“交强险”的垫付来解燃眉之急;但交警说,小伙子不醒,暂时无法对事故责任下达认定书;而因未见该认定书,保险公司拒绝垫付医疗费。
小伙子的家人陷入绝望,准备放弃治疗。医生表示,拖回家就是死路一条,留在医院还有一线希望。
记者昨日获悉,保险公司近日拿来了1万元钱。然而这笔钞票,对于还处于昏迷状态的伤者来说远远不够支付医疗费。
老爸:本想把他拖回家等死宁波李惠利医院脑外科病房,22岁的奉化小伙竺学勋独自一人躺在病床上,两眼直直地注视着正在滴下的盐水。医生说,他眼虽睁着,却并没有意识。
“已经一个月了,同学募捐的钱,家里可以借到的钱基本上都交到医院了,马上就要用光了。他的家人已伤透心,都回家四处筹钱了。他老爸原本打算把他拖回家,但被人拉住了,大家劝说,‘回家定是一个死,留在医院继续治疗或许还有希望。’”同病房的患者家属们七嘴八舌地和记者诉说着,有人揪心地哭了,“22岁,还是个好年龄!”
电话里,竺学勋的姐姐告诉记者,弟弟今年大专毕业,前些日子刚找到工作,在当地一家照明公司上班。5月1日放假这天,竺学勋骑电动车从奉化萧王庙出发准备去溪口游玩,想不到路上与一辆面包车发生了碰撞事故。事后,弟弟的同学四处募捐获得了1万多元,而面包车司机只垫付了7000元就表示自己已经没有钱了。目前弟弟医疗费共花掉6万元,家里已经掏空了。
竺学勋的主治医生沈罡说,竺学勋脑干受伤,经过治疗能否醒来尚是个未知数。
呐喊:怪圈何处是出口?
“司机没有钱,但他的车子是入了保险的,按照交强险的规定,保险公司该给予一笔赔偿。”竺学勋的姐姐说,“找了保险公司,他们却说,交警没有下达事故认定书,没法做出赔付。”
奉化市交警大队江口中队负责竺学勋事故调查的民警李欣对记者表示,因竺学勋尚未醒来,仅凭面包车司机一面之词难以做出事故责任的认定。
而主治医生沈罡说,不继续治疗,竺学勋自动醒来的可能性不大。
四周似乎都是墙,竺家陷入了怪圈,糊里又糊涂,但有一点是清晰的:没有钱,竺学勋很可能就没希望了。若真到了这一步,事故认定、赔付都没有意义了。
病室里,一患者家属的话得到了众人的赞同:人是本,救人应该是当务之急,纠扯只能贻误治疗良机。
探索:“交强险”垫付为何成空中楼阁?
2006年,我国对机动车实行“交强险”,该险种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
2008年,“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总额为12.2万元,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总额为1.21万元。
一法律界人士分析说,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无论被保险的机动车是否有责任,事故中受伤害的第三方都应获得赔付,且这种赔付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预先垫付的。
负责竺学勋事故调查的民警李欣对记者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他们早已在事故发生后不久就对出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下达了提前垫付竺学勋医疗费的通知,但对方一直没有执行。李欣建议,竺学勋的家人可以到保监会投诉该保险公司。
昨天,竺学勋的姐姐告诉记者,宁波的报纸报道了这件事后,上个星期六,保险公司拿来了1万元钱,“医药费花了6万元了,还要花费大笔钞票,这笔钱是远远不够的,怎么办才好?”她忧心忡忡地说,“希望保险公司再拿一部分钞票过来。”
她告诉记者,社会上一些好心人向他们捐了款,其中一个在医院看胃病的老人捐了300元,一个舟山男子得知她弟弟的遭遇后,也专程来捐了500元。在此,她向这些不知名的好心人表示感谢。
新闻附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相关链接:2007年9月,广东的一谭姓男士也遭遇了类似的情况。《羊城晚报》在报道此事时评论如下:身为现代人,恐怕都不能不学点“保险文法”。大凡同保险业打交道,不得不炼就一双“火眼金睛”,洞悉这些行业服务条款中某些“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语法。
诳您掏腰包时,种种服务天花乱坠;真要付出时,总有理由弄得你没脾气,这就是这类语法的“精华”所在。比如谭先生反映交强险垫付的困局,就是其中一端。明眼人听到保险公司的推诿解释,就知道真正意义上的垫付,根本就没戏。所谓垫付,说说而已,实际执行起来,实在是不可能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