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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典型 不再为车险免赔“受伤”
2009年03月27日 18:03 来源: 汽车007周报 编辑:drift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肖先生假日结伴驾车一起去南方城市游玩,途中偶遇暴雨,不慎车辆进水,发动机受损。在理赔时,肖先生的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但其朋友的车却获得一定赔偿,这令肖先生感到不平。

       春节长假刚过,由于消费者对保险条款中各类免赔条例的未知,造成车险理赔纠纷。

        典型案例1:车辆进水赔付不一

       肖先生假日结伴驾车一起去南方城市游玩,途中偶遇暴雨,不慎车辆进水,发动机受损。在理赔时,肖先生的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但其朋友的车却获得一定赔偿,这令肖先生感到不平。

       点评:每个公司对有关机动车涉水的险种名称不同。人民财产保险叫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华泰保险、太平洋保险叫涉水损失险,而平安保险则没有这个单独险种,是包含在机动车辆损失险里。每个公司的理赔范围是不同的,尤其注意的是,华泰保险和太平洋保险虽然在名称上一样,但理赔范围却不同。所以车主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险种条款,不要因为疏忽而造成经济损失。另外,虽然现在有些保险公司对汽车在水中再次启动的发动机进行理赔,但也不能“有恃无恐”,因为保险公司的最高保额只为5万元左右,一部好车的发动机可不是这5万元可以买到或可以修好的。而且这中间所浪费的时间、精力,保险公司也不会负责。

        典型案例2:自行修车费超出定损额

       江先生驾车不幸发生碰撞事故,他驾驶的车辆左侧大面积受损。由于觉得车辆价格比较便宜,为了图方便,随意把车开到附近一家维修店进行修理,花了930元。但事后,他找保险公司“埋单”,对方给出的定损金额只有570元。

       点评:定损单上的维修价格,是保险公司依据汽车修理完好所需要的合理市场均价,而车主自行选择修理企业,则属个人行为。而且一般保险公司只认准二级以上资质的维修站,如果车主因为贪图方便省事,去达不到标准的维修站保养或修车,保险公司将会根据市场价格进行核价。

       因此,出现事故后,车主如不能及时回到投保地维修,则可就地选择由信得过的定损员推荐的专业修理厂进行修理,此类修理厂往往修理水平较高,且与保险公司有合作协议,如此车主可减少多花冤枉钱的可能性。

       典型案例3:二手车难享足额赔付

       陈小姐买了辆二手车,春节期间驱车到江西游玩,在返程时,她不慎与别人的车辆发生了擦碰。当她找保险公司索赔时,却得知只能得到一半的赔偿。原因是她在购买二手车保险时,并没有选择新车购置价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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