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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借给朋友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应不应该赔
2009年02月01日 22:07 来源: 江南时报 编辑:xiaotan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近日记者陆续接到车主投诉,称车险理赔屡碰壁。记者就其中典型案件采访了一些律师和业内人士后发现,车主们在购置车险产品时,一定要多研究保险条款,事先和投保的保险公司达成共识,否则,一旦出事故多半会遭遇“理赔难”的窘境。
 

       争议案例2

           车停路边被撞不全赔,不计免赔险无效?

       欧阳先生今年年初终于乔迁新居,可搬进去就遇到一个大难题:由于车位紧张,他的爱车无处停放。无奈之下,他只好每晚将车停在小区外的小路边。可没过几天,他出门时发现自己的车身上赫然有几道明显划痕。可肇事者是谁呢?四下没人,也没有摄像头,欧阳先生只好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保险公司倒是很快赶到,问起欧阳先生事件经过,他既说不出爱车被划的时间,也无法找到肇事者。于是,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以“因车主无法明确车损时间及肇事者”为由只赔给欧阳先生损失的七成。“爱车无缘无故被划了,为什么还要我承担30%的损失啊?我买了不计免赔险啊!”欧阳先生十分想不通。然而他回家仔细一看自己的保单条款,还真有这样的规定,就只好哑巴吃黄连了。

       事实上,这种让车主不可思议的免责条款已经是车险业的行规。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营销经理坦言订立这种条约实际上就是保险公司免除责任,怕担风险。“让车主在任何情况下都知道谁损害了他的车,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保险业界的这种行规就明显有失公平背离了合同法的原则,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广东益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天军告诉记者,“最大的问题在于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像这种条款有的被认定为有效,有的又认定为无效,作为律师我们也很无奈,因为免赔条款太多,我们自己很多时候都只买交强险而不买商业保险。”

           维权·指导

       目前车险理赔方面存在很大弹性,保险公司会找出各种理由拒赔。例如行驶证丢失,保险公司免赔5%;钥匙少一把,保险公司免赔5%等等,因此,遇到争议时车主一定要据理力争。

       争议案例3

       定损费低于实际修车费,差价就得由车主出?

       古先生的宝马车最近被撞了,头部受损严重。事故发生之后,古先生把车交到一家宝马特约维修中心进行修复,维修中心当时报价14万元。然而车修到一半,他突然接到电话说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为这次事故只定损9万元,多出的5万元要古先生自己承担。

自己毫无责任,为什么还要承担这么多的维修费?古先生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大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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