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07十大汽车政策法规
[导读]今年,一大批关系民生的汽车新政陆续出台实施,如新车可保留老车车牌、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挂钩浮动、考驾证增加实际路考等,这些政策直接影响或改变着人们的汽车生活。
政策六:
实施国Ⅲ排放
实施时间:2007年7月1日
政策内容:为缓解交通对于环境的污染,北京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国Ⅲ标准。为迎接北京奥运会,有关部门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北京的所有加油站将开卖国Ⅳ标准汽油,而机动车国Ⅳ排放也将于奥运会前实施。
政策七:
征收新标准车船税
实施时间:2007年10月1日
政策内容:备受关注的新车船使用税8月份终于确定了征期。北京市地税局公布,2007年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具体申报纳税期限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小型客车的车船税由原来的每辆每年200元升至480元,微型客车税额调至300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北京市的征收日期一直未定,本该在年初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一直暂缓征收。今年8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发布了新车船税办法,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政策八:
北京外籍车停发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