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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伤”景程买单 
2008年07月15日 20:37 来源: 和讯网 编辑:邱伟庭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今年2月28日,张莉夫妇以13.8万元的价格,在北京合力华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雪佛兰景程轿车,未曾想到的是,就是这辆景程轿车,却给他俩的生活平添了许多烦恼。
4S店说法

         合同没体现

         只因文本不便改动

         合力华通4S店销售经理刘欣告诉记者,在售车时,车价给予了1.39万元的优惠,对于合同上没有注明当时车辆曾维修过的原因,他解释说,销售合同是固定的文本,不便随意改动,但在车辆检验单上有所体现。

         同时他告诉记者,一般由于4S店方面原因造车车辆的损伤,要针对具体情况对待。如果影响车辆正常行驶,则需要返厂修理;如果仅仅是外观等没有较大影响的损伤,则会标明情况,给予一定的优惠。

         专家说法

         合同没体现

  可视作未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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