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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伤”景程买单 
2008年07月15日 20:37 来源: 和讯网 编辑:邱伟庭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今年2月28日,张莉夫妇以13.8万元的价格,在北京合力华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雪佛兰景程轿车,未曾想到的是,就是这辆景程轿车,却给他俩的生活平添了许多烦恼。

       
景程车的右前叶子板及右前门与其他部分颜色略有不同

       
右前门内侧明显有做过钣金喷漆的痕迹

       
车窗密封条也可看出有重新喷漆的痕迹

         4S店:退车业内没先例 车主:从未告知车辆曾维修

         谁该为“伤”景程买单

         今年2月28日,张莉夫妇以13.8万元的价格,在北京合力华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雪佛兰景程轿车,未曾想到的是,就是这辆景程轿车,却给他俩的生活平添了许多烦恼。

         5月初,张莉在小区附近一家汽车美容店洗车时,被一位熟悉的洗车工询问车辆是否碰过,此话引起张莉的注意。经过维修人员的指点,张莉发现,这辆银灰色的景程,右前叶子板、右前门、右后叶子板有做过喷漆、钣金的痕迹。要知道,在购车3个月的时间里,她还没有去4S店做首保,剐蹭等小事故也从未出过,她怎么也不能相信,这竟然是一辆伤车。

         退车换车 店长称业内没先例

         5月14日,张莉到合力华通店做首保,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将车架号录入电脑系统时发现,在系统中登记的这辆车车主名叫“陈欠平”,该车曾于今年1月17日发生事故送修,维修部位为右前叶子板、右前门、右后叶子板,与张莉此前发现的部位完全吻合。同时记录在电脑系统中的数据还包括:送修时里程数为50公里,维修费用为2619元。

         张莉找到该4S店店长,店长答复她,这辆车是在运输中发生了碰撞,当时卖车给张莉的销售人员不了解该车的情况,现在这位销售人员已经辞职,并表示希望协商解决。张莉当即要求退还全部车款或者更换一辆新车,却被店长告知,“业内没有这样的先例”,只能以工时卡的形式,提供给小张3000元作为补偿。于是,这次协商就这样不欢而散。

         “伤”景程 只按旧车价置换

         本来买车就是为了图个方便,没想到却用新车价购买了一辆“伤”车,张莉只想尽快将此事解决,于是几次找到4S店工作人员协商。其间,工作人员曾提出赠送GPS等其他设备作为补偿,均被她予以拒绝。

         5月25日,张莉再次与合力华通相关负责人协商,该负责人表示,通过调查得知,在销售时,销售人员曾经就这辆车的车况,有过明确的口头告知。4S店方面能提供给张莉的是,更换车辆碰撞过的部件,并重新喷漆,尽量做到与新车一样;或者做置换,按照12万元左右的二手车价格收购这辆景程,张莉需要补贴该价格与新车间的差价。

         在此前的多次协商中,店方从未表示有过“口头告知”。现在提出就意味着,张莉是在了解这辆车有“伤”的情况下才购买的,同时店方还表示,给予的优惠也是因为“有伤”。这样的答复让张莉感到很气愤,无奈之下张莉准备提起诉讼,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代理律师称 合同中只见“新车”

         张莉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合力华通提出曾经有过“口头告知”,但要在购车合同中有所体现。在张莉的购车合同原件中,记者并未看到提及车辆曾出事故的内容。相反,合同中却赫然写着“新车”字样,里程数18公里。

         同时他告诉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该经销商在售车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车辆真实状况。4S店在售车时是以实物展示,应明确告知产品的内在缺陷。因此,张莉就消费欺诈提起诉讼,要求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给予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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