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李小姐于2008年在北京一家4S店购买了一台别克凯越,到现在一共行驶了3万多公里。今年7月底觉得车内开始有汽油味,不过一开始没太在意。直到8月1日行驶时感觉汽油味很浓,才停下车检查,发现油箱下方有一滩油,赶紧在路边找了一家汽修店维修。汽修店告知是汽油泵出问题了,不能继续行驶,于是李小姐一共花了1150元换了一个新的汽油泵。点击查看投诉原文
【修车收据和拆下来的旧汽油泵】
回到家后,李小姐对这件事心存芥蒂,于是上网搜了一下,发现上海通用曾在2013年12月27日公开对别克凯越的汽油泵进行过召回,但自己却完全没有收到召回通知。车主对此非常气愤,一个明明存在缺陷的产品却因为4S店没有及时告知而让自己白花了一千多元。于是她联系了厂家,厂家让她联系当地4S店,4S店给出的答复是:只能报销大概三四百元,其余部分让车主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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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此事联系了上海的4S店,4S店给出的答复是:因为召回数量过大,可能存在部分车主没有联系通知,但已经过广播和网上方式通知。至于维修费用,他们可以拿客户的维修发票向厂家申请报销,能申请报销多少就要看厂家批多少了,有可能可以全额报销,但4S店不敢保证。
我们又联系了上海通用别克的官方客服,不过客服电话显示一直忙碌,拨打了3次仍然无法接通。
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的巍律师对此事给出的法律意见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告知义务相对模糊,即应当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信息,告知车主存在的缺陷、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生产者消除缺陷的措施等事项。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规定了召回厂商的有效通知义务。对于什么样的通知是有效通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是什么方式的理解可能会存在分歧。
从车主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厂家或者是4S店的疏忽都不应该让无辜的消费者承担损失。厂家无论是自己没有尽到通知义务,还是没有对授权经销商监督管理到位,都有不容推辞的过失,但在整个事件里,厂家却是最早把责任推脱干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