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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点颇多 机动车交通拥堵费征收事件浅析
2013年09月03日 17:11 来源: 车主之家 编辑:罗剑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最近,北京市拟征收机动车交通拥堵费的消息是炒的沸沸扬扬,但是,对于该不该征收拥堵费,大部分都持反对意见。今天,小编就针对这一热点话题来和大家聊聊我们对于交通拥堵费的几大争议。

       【车主之家 新闻】昨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了《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措施》,要求交通委和环保局牵头规划低排放区、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但具体实行时间目前未定(点击查看详情)。而前不久,上海也传要征收交通拥堵费。这两则消息不仅引起两座“大堵市”市民的担忧,也引发了全国的集体讨论。对该不该征收汽车拥堵费,大部分人都持反对意见。今天,我就针对这一热点话题和大家聊聊我们对于交通拥堵费的几大争议。

       对于征收汽车拥堵费这一话题,我们首先来讨论一下到底该不该收,然后我们再一起探讨一下建议。在聊之前以结论先行的模式告诉大家:我认为汽车拥堵费并无收的必要,正如专家所言,在不根本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征收拥堵费就是政府的“懒政”表现。表达了我的观点,下面就和大家聊聊为什么说争议点较多:

       ●争议点1:征收拥堵费缺乏合理性

       拥堵费是指在交通拥挤时段对部分区域道路使用者收取的一定费用。但是,目前,在车主买车用车需要支付的费用中,就已经包含了城市建设、交通管理的费用。这些名目繁多的汽车税费尚未能阻止家庭汽车大面积普及的潮流,再开征拥堵费亦不过额外“赚上一笔”而已,其治堵效果注定难以令人乐观。就像网友说的,“如今若再征收拥堵费,不但很难有效治堵,甚至有横征暴敛之嫌。”

       而拥堵费的实施效果在国外早有前车之鉴。伦敦的车辆拥堵费五年收了8亿英镑,但交通状况却毫无改善。征收后平均每行进1公里要等待2.27分钟,征收前也只要2.3分钟。此外,行政费用花掉了拥堵费收入的一大部分,用于改善公共交通系统的费用却被削减。伦敦尚且如此,我们若收拥堵费,效果又将如何?

       ●争议点2:征收交通拥堵费具体实行有难度

       目前,北京市对于该如何征收交通拥堵费还处于研究阶段,除了进行前期研究,与征收交通拥堵费密切相关的“机动车电子牌照信息系统及设备”也被列为“需要突破的关键技术”。而国外已经征收交通拥堵费的国家实行的标准也不尽相同:有的国家采用电子公路收费制度,主要是针对进入中心城区的车辆,采取不同地点和不同时段收费不一样,典型的如英国;有的国家则是根据时间和载客量多少来决定是否收费。有的国家则干脆根据汽车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多少来决定征收多少的拥堵费。

       ●争议点3:拥堵费对治理交通拥堵现状效果存疑

       事实上,用收费的方式治理交通拥堵已被多次证明并非良方。北京、成都市区停车费成倍上涨,上海私家车号牌拍卖费已经飙升到近10万,但这些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仍然迅猛,交通也越来越拥堵。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城镇建设设计所所长张根表示,一方面,拥堵费不会对数量庞大的公车产生任何影响,因为公车的使用成本都将由公共财政支付;另一方面,对于“不差钱”的高收入群体来说,拥堵费也只是“九牛一毛”,调控作用极为有限。

       “目前还远没到非收拥堵费不可的地步。”重庆交通大学教授黄承锋表示,我国不少大城市在基础路网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等方面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应该在这些方面多下功夫,而不是采取“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方法。

       黑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赵瑞政说,不去认真研究造成交通拥堵的深层原因,就试图通过收费来治堵,这不但是一种典型的“懒政思维”,还会加剧社会不公。“很可能将城市公共道路资源变成高收入者和公车的‘VIP区域’。”

       ●争议点4:汽车拥堵费收入以及用途是否能够公开透明化?

       汽车拥堵费的征收标准虽然尚未出台,但可以明晰的是,如果真的征收,势必会给地方财政带来一笔不小的收入。而这些拥堵费的收入,将如何利用,是否能公开化、透明化?是否能专款专用于提升环境质量?这些都有待解决。

       目前我们购买私家车时,需要缴纳的强制性税收和费用已经相当多了,其中包括购置税、购买进口车的综合税、燃油消费税、验车费、上牌费等,这些税费或有着明确的征收规定和政策,或隐藏在车价当中,粗略计算,显性的强制性购车税费已经占到了车价的10%(查查购车究竟要交多少税)。而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透露,我国各种名目的汽车税费(包括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已占到车价的40%-144%,可想而知,每年来自汽车购买和使用过程中的税收额是相当巨大的,那么这些钱用在了哪里?

       也许在看此文的朋友们除了以上的争议点还有很多疑问,我们在此不一一列举了,我们想说的是,在以上争议都没有解决的时候,如果贸然收取交通拥堵费,编辑认为是不合理不科学的。同时,在征收排污费之前,我们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重庆交通大学教授黄承锋表示,要治理城市拥堵,政府首先对城市道路的常见“堵点”进行认真调研,并出实招对其进行改造、疏通,如修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人行设施、拓宽道路等;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还可对私家车辆实行分时段限行,但同时要兴建大型换乘点,让私家车主在限行时段能在此停车,并换乘公共交通工具。

       同时,公共交通要达到方便快捷,就要尽可能减少乘客在乘公交车时的步行、候车、换乘时间,这就要求增大公交网的密度,缩小发车间隔,同时加强公交换乘枢纽的建设。

       ◆鼓励政府人员使用交通工具出行

       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员胡光伟建议,政府可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购买或租赁公共交通工具,用作职工上下班班车,有效减少职工私家车的使用频次。

       ◆可考虑将自行车纳入公共交通系统

       “按照国外的成功经验,全国各大城市在兴建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的同时,还可发展公共自行车系统,并将其纳入公共交通体系,以解决快捷交通覆盖面不足和短程交通不便等问题。”胡光伟说。

       在本文最后,编辑还是坚持开篇时的观点:在城市交通建设未根本完善之前,交通拥堵费并无征收的必要;而在征收排污费之前,我们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比如优化公共交通设施、鼓励政府人员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文明出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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