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车主之家 > 用车知识 > 保险知识> 借车给亲朋好友后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给赔吗?
借车给亲朋好友后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给赔吗?
2019年09月26日 17:47 来源: 汽车之家 编辑:龚佳豪 打印 手机阅读

       都说借钱是一件很考验友情的事,谈钱伤感情嘛。不过,借车可能比借钱更考验友情。多数情况下,借车是一桩赚人情的好事;但如果借车之后遇上事故,友情的小船可能说翻就翻。尤其一想到车借出去后,朋友万一剐蹭了法拉利,那该如何是好?这车到底要不要借?

null

       借车给朋友开,保险公司给赔

       2018年7月,家住重庆的罗先生将车借给了朋友小秦使用。可谁知借车的当天下午,罗先生就接到了小秦的电话,由于小秦操控不力,自己的爱车在沪渝高速丰都西下道口发生侧翻,车辆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小秦一直向罗先生道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小秦答应赔偿,罗先生当时并未多想,便找拖车公司把事故车拖回主城进行维修,维修费高达五万三千多元。罗先生的手头并不宽裕,一口气拿不出这么多钱。为此,罗先生找到小秦,希望对方能先行垫付。可小秦在微信中回复,自己也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

null

       由于无人垫付修理费,罗先生的爱车就只能摆在修理厂里。进入8月后,罗先生发现小秦已将他的微信拉黑,失去了联系。

       这是一个很不愉快的借车经历,但如果保险公司能够赔偿事故损失,对于罗先生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不仅没有大的损失,还认清了一个所谓好友的“真面目”。

       那么,将车辆出借后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呢?

       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就是车主,将车借给朋友开,那“朋友”则可以看做是“允许的驾驶人”。换言之,无论是车主自己驾车,还是将车借给他人,在出事故的理赔过程中并不会有大区别。而针对被保险人的免赔事项,对“允许的驾驶人”同样适用。

       所以,在重庆的罗先生的案例中,只要小秦不存在保险合同规定的免赔条款中的情形,比如酒驾、无证驾驶等情况,罗先生的爱车损失是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的。不过前提是罗先生购买了相关险种,并且有不计免赔险,这样才能获得足额赔付。

       但需要注意的是,贷款购车会出现保险受益人不是车主的情况。

       借车方过错导致事故,车主可能要担责

       以上是保险公司赔付的情况,如果“允许的驾驶人”存在保险公司免赔的情况,出了事故后,责任该如何分担呢?

       此前,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的陈先生借车给朋友宋某后,车辆也发生了事故,而且宋某还将陈先生告上法庭。

       事情的起因是当天晚上,宋某酒后抱着侥幸心理开着陈先生借给他的车上路。结果,宋某在过路口的时候,不慎撞到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刘某,并造成了十级伤残。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宋某因酒后驾车,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面对20多万元的经济赔偿,宋某将借车给他的陈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共同承担责任。

       最终陈先生证明借车时,宋某并未饮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实际上,这是一次买卖行为,宋某计划从陈先生的手里买下这辆车,只是双方还未办理过户手续。想着都是朋友,陈先生才提前将车拿给宋某使用。最终,法院驳回了宋某的诉讼请求,由其一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法院一般判决由车辆使用人(借车者)和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车辆使用人(借车者)赔偿能力较弱,受害人往往请求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车主来说,这无疑是无妄之灾。

       在《侵权责任法》出台后,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也就是计划买车的人(上述案例中则是酒后驾驶的宋某)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车主在借车过程中存在过错,则需要一同承担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明确的是,车主也就是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情况有哪些。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种:

       1、明知无驾证而借车;

       2、明知饮酒、醉酒或吸食毒品而借车;

       3、明知车辆未投保而借车;

       4、明知车辆未年检不适驾而借车;

       5、明知是报废车而借车;

       6、其它。

       总的来说就是两大类情况,一种是车主明知道借车的人存在不适合开车的情况,另一种是明知道车辆存在问题的,这两类情况下借车给别人,车主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说,借车看似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其实牵扯到的事情并不少。尤其是明知借车的朋友不适合开车的时候,切勿因为意气陷入被动。

       商业租车中的保险条款如何规定?

       与借车相似但又有不同的是租车,汽车租赁与借车发生事故都属于机动车使用人与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况,同样适用于《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内容。

       如某州租车的保险责任条款中规定,车辆损失方面,由于发生自然灾害(地震除外)、意外事故、其他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本身的损失,承租方承担1500元,其余由保险公司和出租公司承担,超过1500元的赔偿部分则包含在了“基础服务费”中;由于发生自然灾害(地震除外)、意外事故、其他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报废,承租方需要承担20%的损失,其余80%由保险公司和出租公司承担。

       此外,全车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而造成的损失,承租方也要承担20%,其他则无需承租方承担损失。某汽租车的保险责任条款与某州租车的基本一致。

       某嗨租车同样设立了1500元的绝对免赔额,事故损失在1500元以内的,承租方可自行处理,无需支付停运损失。但因用户未及时通知某嗨租车或由于其他不可归责于某嗨租车的原因,致事故不能赔偿的,用户须自行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

       事实上,一辆十几万的车,一年的车损险保费一般在1500-2000元之间,每次出险承租方承担的1500元几乎可以覆盖全部的车损险了。

       写在最后:借车跟借钱差不多,都要是靠谱的人。很多情况下,面对借车的不太靠谱的朋友,需要找诸多理由唐塞过去。而租车的话,也需要把一些权益“隐患”搞清楚,比如所租车辆的上险情况、是否为运营车辆等。否则一旦遇到问题,就得不偿失。

[共0条评论]网友热评

提交评论0/500字

0条评论 | 查看全部>>
网络警察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好卖车 | 分站加盟
版权所有:车主之家(www.16888.com)
备案号:粤ICP备06021273号 电信与信息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粤B2-20080314
深圳30年网络信息杰出贡献企业 深圳电子商务协会监事单位 深圳四川商会理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