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之家 新闻】后排乘客要不要系安全带?昨日,深圳市交警局通报一起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离事故撞击点近的前排司机与副驾驶乘客,仅受轻微伤,而后排乘客因未系安全带,头部撞击车窗,导致一死一重伤。
昨日下午,市交警局同乐大队教导员孙树清向记者还原事故现场:5月16日下午5时30分许,司机罗某振驾驶粤B /V 269×号小型轿车,搭乘着亲属罗某洁、罗某浮、罗某夏,在广深沿江高速公路由福永往南山方向行驶。
当行驶至南行福永路段时,罗某振因未及时发现和避让因发生故障而停在主车道内的粤A /M234×号小型轿车,造成粤B /V 269×号小型轿车车头部位与该小轿车尾部位发生碰撞。
这一追尾事故导致车内后排乘客罗某洁头部与后车窗玻璃相撞,送医院抢救后无效,于当日18时30分许死亡。司机罗某振、前排乘客罗某浮受轻微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同乐交警大队提供的事故现场图片上显示,粤B /V 269×号小型轿车的左前侧已现大块损毁,而车辆的后侧车身外未有明显碰撞痕迹。办案民警解释,“事故发生时粤B /V 269×号小型轿车车头与前车发生碰撞后,车辆失控甩尾,坐在该车驾驶位后方的乘客罗某洁未系安全带,导致其头部与车窗发生剧烈碰撞,后罗某洁送院抢救无效死亡,罗某夏面部骨折,伤势较重,而司机及前排乘客虽离碰撞点更近,但受安全带保护,仅受轻微伤”。
“如果当时他们按规定系了安全带,即使车辆在碰撞后发生甩尾侧滑等情况,安全带也能将两人固定在座位上。”深圳交警再次强调,为了自己的安全,车辆在高/快速路行驶时请市民自觉系好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所有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