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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执法车撞死 交警:走机动车道负主责
2015年12月25日 17:41 来源: 人民网 编辑:吴怡雯 举报/纠错 手机阅读
[导读]12月11日,在南昌顺外路风尚假日酒店路段,一名南昌十七中学的初一学生在放学回家路上,与一辆由东向西的湖坊镇城管执法电动车发生碰撞,学生被车辆撞倒在地,由于头部着地,已确认死亡。

       【车主之家 新闻】12月11日中午11时50分左右,在南昌顺外路风尚假日酒店路段,一名南昌十七中学的初一学生在放学回家路上,与一辆由东向西的湖坊镇城管执法电动车发生碰撞,学生被车辆撞倒在地,由于头部着地,已确认死亡。

       据了解,该名学生身穿南昌十七中学校服,撞倒的位置在靠近双黄线的车道上,由于头部着地,地面上有大量鲜血,学生家属已在现场,悲痛欲绝,有大量市民围观,特警正在维持现场秩序。

       随后,12月24日,记者获悉,交警部门已经划定事故责任,樊某负主要责任。

       “因为当时他先摔倒,而且他有走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四轮车驾驶员禇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目前事故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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