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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出台地铁管理新规 车内饮食可罚款500元
2014年02月19日 16:23 来源: 法制晚报 编辑:刘敏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对于最高处罚500元的规定,近七成的受访者认为“不合理”,其中40人给出的“合理罚金”为一两百元。

       【车主之家 新闻】昨日,市法制办公布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将本市地铁运营安全保障推升到法律层面。草案不仅规定了不接受安检者可拒绝其进站,还明确了乘客在轨道交通电梯、通道和车厢内乞讨、躺卧、吸烟、饮食最高可罚款500元。

       对此,《法制晚报》今日发起问卷调查,截至上午10点30分,93名乘客接受了调查,近七成的受访者认为500元罚金不合理,更有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这一处罚规定难以落实。

       对于调查结果,市法制办表示,此次发布的草案为征求意见稿,在3月10日前,市民均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发表意见,征意结束后将反馈到相关部门决定草案是否修改及如何修改。市交通委也表示,将尽快答复市民关心的问题。

       焦点 地铁内饮食最高罚500元

       地铁车厢内能否吃东西?此前,公众对此一直存在争议,甚至有地铁乘客因此发生肢体冲突。争议双方一方声称,为了早高峰能多睡几分钟,不得不把早餐带进车厢内吃;另一方则表示,地铁车厢内充斥的各种煎饼果子、鸡蛋灌饼的味道让人难以忍受。

       此前,北京地铁运营公司以及京港地铁运营公司给出的态度是,不许在车厢内饮食,但是对于部分硬要吃东西的乘客也只能进行劝阻。

       此次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乘客在步行梯、电梯、通道、车厢内饮食。按照草案规定,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以下行为也将按照该条款处罚:擅自在轨道交通设备设施上涂写刻画;携带违反《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的行李、物品进站乘车。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乘客不接受安检可拒绝其进站。不听劝阻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躺卧、踩踏座椅、堆放物品、派发广告、吸烟、吐痰、便溺的乘客,可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应当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及导盲犬证,导盲犬应当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除导盲犬外,禁止携带动物进站乘车。

       现场 站台吃早餐 手举饮料挤上车

       “我知道车厢里不能吃,车外吃应该没问题吧,而且站外都在卖吃的。”上午8点多,在北京南站地铁站,一位乘客在站台的垃圾桶旁边吃汉堡边等车。眼见地铁列车驶来,她急忙将未吃完的汉堡扔进了垃圾桶,并拿着奶茶挤进了车厢。

       记者在该站看到,在通往站台的通道、电梯及站厅内,不少乘客都急匆匆地吃着煎饼、汉堡、包子等食物,其中大部分乘客均在上车前吃完了早餐,一些来不及吃完的女乘客也将剩下的食物装进了包里或袋子中,只有少数人拿着咖啡、奶茶等饮料进入车厢。

       车厢内,由于早高峰人多,一些手握饮料的乘客很难再继续饮用,一路携带直至下车。在此期间,有人担心遗洒还将饮料举过头顶,身旁的乘客也未吱声儿,只是投以略显不满的眼神。

       调查 近七成受访者:500元罚金不合理

       记者上午在多个地铁站随机调查93名乘客,七成受访乘客认为地铁里应该禁止饮食,尤其是早高峰,地铁车厢里“味道实在太浓烈”。

       不过,对于最高处罚500元的规定,近七成的受访者认为“不合理”,其中40人给出的“合理罚金”为一两百元。

       值得注意的是,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这一处罚规定难以落实。

       “如何证明我吃喝了”成为受访者关注度最高的问题,而谁有权力处罚、罚金的去向等问题也备受关注。

       追访 市交通委:尽快答复市民疑问

       对于不少乘客关心的罚则如何落实等问题,北京地铁新闻发言人贾鹏上午表示,目前该草案还在征求意见阶段,而该草案是由市法制办发布的,所以地铁方面暂无实施细则。

       随后,《法制晚报》记者致电市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属于2014年立法计划的一部分,目前市法制办关于2014年的年度立法计划和安排的新闻发布会尚未召开,此次草案是应相关部门要求在此时开始征集意见。

       对于上午民调的情况,有市法制办工作人员称,起草并制定此次征求意见稿的管理部门是市交通委,市民的相关疑问可由其解答。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目前征求意见稿是草案,从理论上讲,其内容并非最终的规定,任何条款都有被修改的可能性。

       今天上午,记者就处罚如何裁定及如何落实等问题致电市交通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联系相关部门尽快予以答复。

       据了解,即日起,该草案已在首都之窗网站挂出,3月10日前,市民均可登录网站发表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的流程,市民登录网站并发表意见后,其意见会在网上公开显示,网站工作人员也会及时更新意见情况,但从意见的发表到呈现可能会因技术的限制出现一定的“时间差”。

       征求意见结束后,市法制办将对意见进行统计,再反馈到相关部门,从而决定草案是否进行修改以及如何修改。

       他山之石 地铁饮食遭投诉 乘客被罚2000港元

       由于工作原因,北京某投行公司的杜先生需要频繁地往返于北京与香港之间,一年中有一半的时间几乎都住在香港。杜先生说,在香港出行,经济快捷的地铁是其首选。

       据他介绍,在香港地铁的通道中,乘客可以明显地看到有关车内吃东西罚款的规定,规定要求任何人不能在地铁付费区内吃东西,包括站台、车厢等,否则就会被处于2000港元的定额罚款(约合人民币1565元)。

       杜先生说,有一次他和朋友坐地铁外出,朋友吃的汉堡蹭到了旁边乘客的衣服上,遭到了这名乘客的投诉。按照规定,香港地铁工作人员对他的朋友进行了罚款。

       “尽管如此,在车厢内还是随处能看到有人吃东西。”杜先生说,如果没有像他朋友那样被投诉,平时并没有明显地体现出罚款规定,似乎香港的规定并没有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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