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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要把限购“合法化” 用限购取代限行
2014年01月16日 16:04 来源: 汽车商报 编辑:刘敏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成都虽然在2013年“幸免”于限购行列,但2014年1月10日,由四川当地媒体报道的“成都应及时实行汽车限购”的政协常委提案再度让成都陷入了“限购”的讨论热潮。

       【车主之家 新闻】“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这是导演张艺谋在全国拍摄的第一部城市宣传片中对成都的写照。2014年,成都或将再一次加入到汽车限购城市行列。

       2013年7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师建华曾预测天津、成都等八城市均存在限购的可能(天津已于2013年12月16日实施限购)。成都虽然在2013年“幸免”于限购行列,但2014年1月10日,由四川当地媒体报道的“成都应及时实行汽车限购”的政协常委提案再度让成都陷入了“限购”的讨论热潮。

         用“限购”取代“限行”

       成都市政协常委、民建成都市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蒲虎,日前向全国政协成都市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在我市取消汽车尾号限行实行汽车限购的建议》提案。

       1月14日,汽车商报记者相继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及市环保局进行了求证,上述部门均表示还没收到该提案。同时,上述部门亦表示未召开汽车限购相关会议。

       同一天,记者联系到了蒲虎本人。他告诉汽车商报,提案由市政协立案后3至6个月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反馈。根据蒲虎提供的时间周期,记者推算最迟在今年年中将会有限购实施与否的反馈。

       据蒲虎介绍,他关于成都实行汽车限购的提案是基于目前的限行政策。据了解,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挤堵塞,均衡城区交通流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2012年10月8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正式实施二、三环路之间“区域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记录显示,限行政策实施三天,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总量和发生拥堵路段明显减少,视频监测和群众拥堵路段报警数量下降60%,地铁客流量增加40%,中心城区普通公交运转速度平均提高15%。

       限行措施出台确实使城区的拥堵得到缓解,空气质量有所好转,但蒲虎认为“效果有限、法律依据欠缺”。另外,限行期间收取的包括“五路一桥”通行费以及车船税等各项费用难于处理是成都限行措施存在的问题。于是他建议成都制定“限购”措施取代目前的“限行”。

       交管部门一般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是其采取尾号限行措施的法律依据。

       蒲虎分析认为,仅从法律条文本身来看,绝没有赋予交管部门“尾号限行”的具体职权,且交管部门采取上述限制通行、禁止通行只能是临时性的,而非长期,甚至永久性的限制或禁止。“尾号限行”实际上是由交管部门制定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并非具体行政行为,而交管部门仅是执法机构,不能既当“裁判员”(立法者)当“运动员”(执法者)。

         成都要“合法”限购

       2013年12月15日晚19点,天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12月16日起“限购”的《通告》场景还历历在目,汽车商报此前的采访中也了解到当地市民、经销商均是当天才得知要限购,这也引发了接下来的疯狂抢购和麻烦不断。

       “限购措施应采取立法的形式出台,而不是由地方政府或者政府某个部门在一夜之间出台一则《通告》或《通知》,否则存在合法性质疑。”蒲虎认为成都限购不能像天津那样以《通告》的方式告知,要通过立法的途径。

       他告诉汽车商报,成都算是有半个立法权的城市,上报全国人大、地方人大以及政协对限购具体措施进行立法并不是不能实现,但现在全国已经发展成为市级政府“一家独大”掌握限购 “闸门”的趋势。在蒲虎看来,这是要将本来合法的政策变为不合法了。

       据了解,由于城市道路资源属于公共资源,在公共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有权通过适当合法的程序制定公共资源的分配和管理办法,进而更加有效合理地发挥公共资源服务公众的作用,这是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的。

       同时,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规定“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为汽车限购提供了政策支持。“这可以作为立法的依据。”蒲虎认为,立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夕之间可以完成的,长时间的立法周期这也是对恐慌性购买的一种遏制。

       记者查阅国家信息中心了解到,2013年限购传闻城市的成都年度销量增速惊人,2013年1至6月,成都机动车销量增速为21%,2012年全年仅6%。

        建议对已有号牌收回

       据悉,2013年以来,成都市每日(工作日)平均新上牌汽车为1874辆,现在成都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仅次于北京(截至2013年4月21日,成都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13.62万辆,2013年10月北京机动车保有量为539.8万辆)。

       1月14日8时,美国大使馆数据显示,成都PM2.5指数为181(中度污染)已经超过天津PM2.5指数166,并紧追北京PM2.5指数220(重度污染)。在外界看来,大量汽车尾气的排放已成为全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政府不单单要考虑空气污染,城市的人口数量、道路承载力以及公共交通发展状况都是限购政策的因素。”据蒲虎了解,目前成都市已经在对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负荷进行调研。

       “汽车的保有量高速增长,针对尾号限行的措施效果将会越来越弱。”蒲虎说,“限购才能从源头上控制汽车数量。”

       为了避免有人会以“不公平”提出反对意见甚至骂政府“懒政”,蒲虎在提案中建议,限购不能采取竞价拍卖车牌的方式,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摇号方式免费进行车牌分配,同时对正常报废的车辆号码也应收回,并向社会公平分配,不得由原车所有人继续免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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