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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醉驾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申
2013年08月19日 10:12 来源: 武汉晚报 编辑:黄伟东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车主之家 新闻】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醉酒驾车,本次在记分方面,取消了之前一次性记12分的规定,但处罚更加严格:要求警方约束至其酒醒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再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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