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的哥被要求领薪开“公车”
新领的士牌照不再司机承包经营须企业直营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昨日,记者从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实施后珠海市出租车营运牌照改变过去拍卖方式,而是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投放,实行专营管理;同时摒弃过去出租车业界普遍采用的承包制,改而采用企业直营的管理模式,即车辆属于出租车公司,经营的风险也由企业承担,司机则是公司聘请的雇员,在一定的任务量范围领取相对固定的工资和奖金。
据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黄文忠介绍,过去是承包制,的哥既是司机也是老板,承担运营风险,的哥为了多赚钱开快车开狠车的事非常普遍;而采取企业直营方式,的哥是企业的雇员,拿绩效工资和资金,有点类似计划经济时代的运输行业的专职司机,保证司机的休息时间,避免开快车抢客,有利于司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乘客安全。据了解,出租车企业直营方式目前已在珠海柏林出租车公司试行,该公司过去已拿出其18辆车组成直营车队。
《条例》还规定车辆投入出租车营运时,取得行驶证应当未满六个月。车辆自投入出租车营运之日起满五年的,应当退出营运。退出营运的车辆可以继续上路行驶,但应当在自投入运营之日起满八年予以报废。珠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王智斌介绍,8年强制报废规定为全国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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