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实施“史上最严”交规严查酒驾
[导读]台湾1日零时开始实施新修订、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规定,从严查处酒后驾驶。
台湾1日零时开始实施新修订、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规定,从严查处酒后驾驶。
新交规规定,驾驶人酒精浓度超过标准,可处新台币1.5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罚款,并当场移置保管该汽车及吊扣其驾驶执照一年;附载未满12岁儿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伤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二年;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其驾照,并不得再考领。驾驶人驾驶汽车行经警察拦查酒测之处,不依指示停车接受稽查,或拒绝接受酒测,处新台币9万元罚款,并当场移置保管该汽车、吊销该驾驶执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如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该驾照,并不得再考领。
台湾地区各县市警方自1日开始或新增临时检查点,或调动警力上路拦查,开展酒驾大执法。警方和媒体还纷纷加强宣导,希望民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喝酒后千万不要开车。
去年台湾酒驾致死案件达376件,今年1月31日至2月24日警方开展“春安工作”期间,共查处酒驾违规10939起,较去年增加2913起。当局领导人马英九2月以来多次表示,酒驾“非常可恶”,不用比较严格的做法是防止不了的,决定修订相关法令,遏制酒驾上升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