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分卖分行为均涉嫌违法,一旦查实,将按照‘三个一律’的标准依法严惩,即对‘消分帮’组织者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卖分者一律治安拘留,罚款并计分;对买分者一律从严处理。”13日下午,记者从深圳交警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了近期严打“卖分帮”的工作情况,会上同时对卖分、买分行为的处罚做了详细通报。
2013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新交规正式实施,新交规“严”字当头,施行不到半个月,已有不少车主开始担心驾照的分不够扣了,个别人动起找人“消分”的念头,从而带火了一个新的团体——“消分党”,据悉,消分一般是利用有驾驶证却不开车司机的“僵尸驾照”进行操作。记者获悉,一般情况下,交通违法当事人买分每一分需支付100到300元不等,卖分者每人代为扣分在6至9分不等。
“1.09”专案打击“消分帮”
据悉,1月9日,深圳交警打掉一“卖分帮”,主犯郭某已被拘留并立案侦查,9名卖分人员被治安拘留,30名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人员已被锁定。
据深圳交警局消息,9日下午16时,在罗湖交警大队周边某酒店大堂内,将正在进行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的组织者郭某,卖分人员张某、黄某、李某等5名嫌疑人现场抓获,并通过嫌疑人供述以及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窗口监管系统后台核查,于1月12日分别在福田景田、龙岗布吉、宝安西乡等地,抓获涉嫌非法卖分人员刘某、苏某、林某、陈某(女)、陈某某(女)等5人。
记者获悉,涉案人员已被做出处罚。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的组织者郭某已经被拘留并立案侦查; 9名卖分人员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根据嫌疑人供述的30宗(共30人)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人员,已经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和窗口监管系统核查确定,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同时一律依法拘留15天、记12分、罚款5000元;对于通过冒充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接受交警部门处罚所涉及的车辆原违法,交警局将予以重新恢复。
在深圳市拘留所,涉案人员张某告诉记者,自己持有2008年的驾照,一直没有驾车机会。2012年12月在网上看到有案件中郭某发布的买分信息,便与其联系并卖掉了自己的分。同时,在郭某的怂恿下,张某也“兼职”干起了找驾驶证买卖分的生意,成为郭某的下线。从12月至近日被抓获期间赚取了1000多元钱,却换来了15日的拘留。
利用窗口监管系统打击“消分帮”
据悉,深圳交警从2012年启用了窗口远程监管系统,以分解执法职责、引入第三方监管、后台数据自动读取、比对、预警的方式,将原来集于一人完成的执法过程分解为对处理人现场拍照和证件等信息的录入、核对,远程后台统一监管,文书制作三个步骤。
交警局相关负责人称,在“1.09”案件的办理中,借助窗口信息系统,每一宗违法行为的处理过程都得到清晰再现,为警方快速排查、锁定“消分帮”嫌疑人,快速收网破获案件提供了全面的信息情报支撑。
据深圳交警局公布的数据,该系统从去年三月份正式启用以来,已对1224202宗违法行为的处理进行了全程监督。
对“消分帮”将按 “三个一律”标准依法严惩
一是对“消分帮”组织者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多次实施联系卖分者,虚构事实,替代被累积记分的行为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对卖分者一律治安拘留,罚款并计分。多次实施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卖分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行驶证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还将处予5000元罚款。
三是对买分者一律从严处理。对于主动寻求他人替代自己处理,买分达12分以上的,一律治安拘留;对于买分尚未达到12分的,视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