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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交规抢黄灯越线可通行 新驾照扣分规定解读
2012年12月30日 09:15 来源: 北京日报 编辑:罗剑 举报/纠错 手机阅读
[导读]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就司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依据新规,抢黄灯将被扣6分,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也要扣2分。

        2013史上最严驾照新规:交通违法记分

         2013史上最严驾照新规--关键词:交通违法记分

         抢黄灯要被扣6分

       问:高速上哪些违法一次记12分?

       答:123号令针对高速公路特殊性,制定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记12分的情形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

       问:小车超速如何记分?

       答:驾驶重点车型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就将记12分。

       问:不挂号牌、遮挡号牌会扣光12分?

       答:123号令提高了对涉牌违法的记分分值。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问:闯两次红灯就会吊销驾驶证?

       答: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问:抢黄灯处罚吗?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问: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可免予处罚吗?

       答:对“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的,经调查核实,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过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

       问:直行道上违法左右转弯如何处罚?

       答: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问:机动车遇有人行横道时可以加速通过吗?

       答:机动车行驶遇有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问:开车时接打电话如何记分?

       答: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

       问:开车不系安全带如何记分?

       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2013史上最严驾照新规--关键词:考驾照

         路考共可预约5次

最严交规抢黄灯越线可通行 2013最新驾照扣分详细规定解读

       2013史上最严驾照新规:考驾照

       问:驾考准考证期限延长?

       答: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123号令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123号令实施后,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调整为3年。

       问:驾考可以补考几次?

       答:123号令规定: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

       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

       问:元旦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答: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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