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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12月15日起无环保标车全天禁行
2012年11月19日 11:50 来源: 南方日报 编辑:罗剑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12月15日起,东莞拟实施第三阶段的环保限行措施。届时,未持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将全天禁止在市内通行,而在市环城路内未持绿标的车辆也将被限制通行。

       凡在限行区内上路行驶的国Ⅱ标准柴油车,被抽检或市民投诉,经检测不能达到国Ⅱ排放标准的,第一次进行教育,第二次即时恢复黄标车限行管理,由公安交警部门按黄标车冲禁区行为予以处罚,并通过媒体向市民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国Ⅱ标准柴油车须补领黄标

       根据市政府下发的《东莞市黄标车辆淘汰更新实施方案》,东莞将采取分年度、分批次的方法,用4年时间,分4个阶段,在2015年底前淘汰约12.3万辆黄标车。由于东莞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具有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点多、线长、分散的特点,通过进一步扩大限行区域,加强对黄标车的监管,将有助于推动黄标车的淘汰更新。

       本次限行,市内国Ⅱ标准柴油公交车及市民拥有的国Ⅱ标准柴油车将继续取得 “豁免权”。对此,环保部门解释说,这主要是从市民生计及日常出行等方面综合考虑,但现阶段实行黄绿标管理的企业和车主,必须做好日常维护,保证稳定达标排放。作为一种过渡措施,从2015年起,“豁免权”将全部取消,市内车辆全部纳入限行管理范畴。

       暂不实行限行的国Ⅱ标准柴油车,必须在2012年12月15日前,到市内已取得省环保部门资质委托的环保检验机构进行检测,经检验合格后,补领有“东莞市内不限行”印章的黄色标志。

       所有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由公安机关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汽车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15日为教育期,对违规车辆进行劝阻、引导和教育,不予处罚。从2013年1月16日起,严格依法处罚。

         限行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

       目前,东莞市工业污染源氮氧化物排放量基本稳定,没有增量,上升的氮氧化物污染物主要来源于迅猛增长的机动车尾气。环保部门说,今年如能淘汰一定数量的黄标车,将减少氮氧化合物排放数千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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