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销商表示,除非是发动机、变速箱等重大问题,一般召回到4S店一个半小时就可处理完毕。
“你的车才被召回过呢!”在记者向部分车主询问所开车辆是否被召回过时,有车主没好气地回了一句。在国内,汽车召回无论对厂家和消费者来说,似乎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
近日,国务院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召回条例”),这意味中国汽车召回制度从部门规章“升级”为法规。条例对于汽车市场最大的促进作用在于强制性召回,未来,汽车企业在华因拒不召回将可能被开出过亿元的罚单。而作为一项在国外非常普遍的举措,条例的公布也将引导消费者和国内汽车企业正确认识汽车召回的意义。
拒不召回将受重罚
自2004年中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由于缺乏相应的强制措施,致使车辆质量出现问题时,更多凭借的是车企自身的主动性。而召回条例草案最大的亮点便是强制性召回,否则将面临重罚。
草案规定:批量汽车产品普遍存在危及安全使用质量问题的,由其生产者实施召回。消除缺陷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费用由生产者承担。
该条例对相关部门判定的缺陷汽车产品拒不召回的,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且针对如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质检部门缺陷调查的,由质检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企业处以的罚款额度,从现行规定的最高3万元以内提升到100万元以内。情节严重的,还将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以一辆价格10万元左右的中级车计算,即使同一批次1000辆保守估计,10%的罚款也将高达千万,而市场上的主流热销车型月销过万元,如不召回罚单将过亿元。
召回过程并不复杂
“我觉得这很正常,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也是厂家负责的表现,”无独有偶,就在条例通过不久,广汽丰田近日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自2012年11月1日开始召回部分凯美瑞、雅力士和汉兰达,车主苏先生的凯美瑞正在召回之列,他告诉记者已经收到了广丰厂家的邮件,准备抽时间去趟 4S店,“通知上写电动天窗主控开关按钮可能存在卡滞,不过我现在倒是没出现这个问题”,苏先生并不觉得召回有什么不光彩的,“如果厂家故意隐瞒这样的问题才可怕,能及时改进就好”。
广汽本田经销商郑经理告诉记者,90%车主在接到召回通知后并没有表示出不满,一般的收到召回信息后车主大多选择在保养时交给4S店改进,除非是变速箱等问题,一般的问题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处理完毕,并不会耽误太多时间。
对消费者而言,召回条例上升到行政法规,意味着今后汽车消费者在维权时又多了一个武器。有专家表示,长期以来,在汽车消费过程中,中国消费者处于弱势一方,随着未来召回条例的实施,将避免车企店大欺客的行为,要求车企做到“有问题则需召回”,势必督促汽车企业生产时更加重视质量。
未来执行是关键
随着召回条例的落实,外资车企国内、国外差别待遇的做法将不得不做出改变,近两年,国内召回案例逐步增加。但是整体仍落后于发达国家。尤其是自主品牌汽车,2011年,中国汽车市场的召回案例为71起,而来自自主品牌乘用车企的案例同样仅为2起,如此少的召回记录,并非说明自主品牌汽车质量过硬,召回成本高、对品牌销量有影响都是自主品牌担心的问题。
有分析认为,此次《草案》是国务院做的一个原则性通过,里面的细节和细则需要后续完善,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等部门制定,这需要一个过程。执行的最大难点就是标准指定、召回流程、召回监督。建立第三方鉴定机制,是汽车业内对召回新规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