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姐最近遭遇烦心事:在路上车被撞了,双方协商快撤后却遭遇对方翻脸不认,交警“过时不管”,保险只肯赔一半。昨日,吴小姐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呼:“快撤把风险转嫁给了车主,守法的车主又赔钱又赔时间,伤不起!以后谁还愿快撤呢?”
快撤后“老赖”关机
吴小姐告诉记者,9月30日,正是长假第一天高速到处堵的那天,当天下午她在观澜发生了一宗交通事故。“当时我在最左侧车道上正常行驶,突然一辆银色本田从右侧斜撞过来,把我的车挤到了最边上。”吴小姐回忆当时的情形,她下车查看,对方车辆下来两名年轻男子,双方都看了看车的情况。由于第一次遭遇撞车,吴小姐手足无措,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打电话报交警。
然而,对方司机却说,这种属于轻微事故,找保险公司就可以了,无需报警。而且双方都是同一家保险公司,处理起来也方便。他还说,在关外交警赶到现场需要很长时间,来了也会让快处快撤,万一引起交通拥堵,双方都还会被交警罚款。
“我也曾经听媒体报道,如果没有人受伤的事故要快处快撤,不要影响交通。当时路上车也不少,我们两辆车停在路中间,眼看就要堵车了。”吴小姐说,当天交通电台一直在播报高速公路上处处堵车,自己不想给交警添麻烦,就没有报警。可现在她却很后悔当初没报警。
吴小姐称,保险公司出了现场拍了照,对方司机也承认了他负全责,并在现场查勘单上签字,答应赔偿。双方协商好,吴小姐的车定损后,由对方司机先垫付赔偿。双方互留了电话。
然而,长假过后,吴小姐打电话告知对方车辆定损为4000元时,对方司机却反悔了。电话中,对方司机称当时是吴小姐超车导致事故发生,应该是吴小姐的责任。双方谈不拢,吴小姐第二天致电对方时,手机处于停机状态,再也联系不上。
事主没报警 交警没办法
无奈之下,吴小姐只好尝试重新报警。然而,却被观澜交警中队告知“事故已经超过24小时,不能再报警了。”
根据交警部门的规定,事故发生后,要在48小时内前往快速理赔点进行受理,如果推诿,不如约至保险快速理赔点理赔,交警将根据当事人记录的资料,锁定车辆信息和驾驶证信息,锁死该车辆年审、过户、违章处理等所有业务,并依法传唤该人至交警部门。拒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其处罚情况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如果提供虚假车辆、驾驶人、保险信息资料,骗取他方当事人信任的,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进行调查。查获后一律依法处1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并处15日行政拘留。
记者走访福田交警大队为此类案件专设的窗口,民警陈醒洲告诉记者,他几乎每天都要接待遇到“老赖”的车主。如果事故某一方不配合,交警会通过电话、邮寄文书的方式传唤当事人至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但通常会花比较长的时间。
另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交警也向记者坦言,并不是所有的交警大队都有专门窗口受理“老赖”案件,毕竟耗时长,又是不涉及死伤的轻微事故。
“这些措施听上去挺有震慑力,可对守法车主的保护却很弱。”吴小姐提出质疑:“交警出台快处快撤的措施,避免了路面拥堵,却把风险转嫁给了守法的车主。那以后谁还敢快处快撤呢?!”针对不快撤会处罚,吴小姐还算了一笔账,如果不快撤被罚500元,比起修车要自己掏的上千元,是不是更多人会选择在路面等交警来?
保险公司让事主自己承担
昨日,记者联系吴小姐投保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客服告知记者,由于联系不上对方司机,保险公司也拿“老赖”没办法。客服还为吴小姐给出建议:一是用交强险赔2000元,其余的自付;另一种是用吴小姐自己的保险理赔,来年涨保险费率。
当记者问及客服对这样的出尔反尔的“老赖”是否有什么制约时?客服告知记者没有任何的制约,既不会在他的保险记录上留下“污点”,也不会令他来年买保险的费率上涨。
“明明我是受害方,为何来年还必须涨我的保险?”吴小姐表示对保险公司处理不能理解,更不理解的是,对方这种有意逃脱责任的行为,保险公司表示没有办法进行处罚,而由于当时没有报警,在交警方面也不能立案,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无法给这种“老赖”行为进行处罚。“快速理赔必须要保障受害车主的利益,且必须有法律对事后故意逃逸的行为进行处罚,今后才有可能更多车主拥护这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