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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社区:撞车党现象及其法律分析
2012年08月22日 14:12 来源: 天涯社区 编辑:林雅敏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所谓撞车党,就是在道路上以人撞或者车撞,刻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以“私了”为由,对车主们进行敲诈勒索或干脆进行绑架的犯罪团伙。撞车党在深圳有愈演愈烈之势,实为深圳治安的一大毒瘤,对许多车主们造成了心理恐惧及心理阴影。

       一、撞车党的定义

       所谓撞车党,就是在道路上以人撞或者车撞,刻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以“私了”为由,对车主们进行敲诈勒索或干脆进行绑架的犯罪团伙。撞车党在深圳有愈演愈烈之势,实为深圳治安的一大毒瘤,对许多车主们造成了心理恐惧及心理阴影。在深圳,每天都有大批撞车党在四处活动,其活动面之广,可与抗日战争时的游击队媲美,广泛分布在深圳各主要干道、支道、小道、高速公路、国道、关内、关外。记得丰田公司有句广告词:“有路就有丰田车”。撞车党们的口号是“有路就有撞车党”,“条条大路都发财。”撞车党不除,实为车友们之心头大患。深圳的“撞车党”并非是新鲜事务,而是由来已久,主要有河南帮、东北帮、四川帮、广东兴宁帮等帮派,其中“撞车党”帮派中以东北帮人最多招最狠,一开口就是上万元,令人头痛不已。

         二、撞车党的作案手法及应对措施

       1、路上突然冒出,人往车前(车旁)倒地。此作案手法最容易操作,危险性小,是大多数撞车党最乐于采取的手法。其作案特征:一人假装被车撞到受伤倒地,然后多个同伙出现,同伙分工细致,有做白脸的,假装是路人,对你撞到人表示同情,同时鼓动你小事化了,出点钱把事情私了,免得报案后被交警拖车,耽误工作。同时他可能言传身教,说他以前也撞到了人,私了赔点钱后就解决了,没有一点麻烦,也就是所谓的花钱消灾吧。也有做黑脸的,假装是伤者的朋友,气势汹汹的威胁你赔钱,否则对你不客气。

       案例:郑先生开车经过福田区巴登街,减速行驶时,路边一男子突然伸出右脚到车前,郑先生赶紧停车。该男子手拍车门,声称车压住了他,郑先生还没开腔,路边又跳出好几个男子围住了车。郑先生有点发懵,他打开车门让4个男子上车前往医院,医生检查发现“伸脚男子”只是皮外伤,并无大碍。郑先生以为花点医疗费就可解决问题,但几个男子仍缠住不放,要求赔这费那费。急于脱身的郑先生见对方人多势众,纠缠不清,只好给他们500元钱了事。

       应对措施:对于碰到此类事故,你应当沉着冷静的分析其是否是是撞车党,如果发现确实是路人受伤,你可私了摆平。如果感觉确实是撞车党作案,你千万不要妥协,坚决报案。虽然交警来到后处理起来可能会增加自己的一些麻烦,或者会耽误自己的工作,但是不要轻易私了解决,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长其以后作案的信心。

       2、骑摩托车或者自行车与你的车轻刮,或者干脆未接触就倒地。此作案手法操作起来比第一种难度稍大,危险性也高一点。其作案特征与第一种差不多,也是会冒出多个同伙进行欺诈。

       案例:香港货柜车司机王先生驾车从坪地镇驶出,在公路拐弯处右侧突然冲出一辆摩托车抢道,他来了个急刹车,根本就没有碰到对方。然而,摩托车还是左右扭了几下倒在地上。这时,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一群人来围住货柜车大吵大闹。为了不耽搁过关交货时间,他只好拿出500元人民币,但那伙人不干,大叫:“都骨折了,就赔这么点钱?”王先生只好又拿出 300元人民币和200元港币才算了事。

       应对措施:与第一种方案相同,宁可自己麻烦一点,也不要让撞车党轻易得手。

       3、乘客假撞。此种作案手法一般钟对的士,其作案特征:有“乘客”搭乘你的出租车,然后其同伙制造让你急刹车的机会,导致该“乘客”头撞向前档风玻璃受伤,然后欺诈钱财。此作案手法危险性较大,作案者需有相当的勇气及献身精神,最好是从少林寺出来的俗家弟子,炼有铁头功或者金钟罩等硬气功,否则多作案几次,不成痴呆也得变成脑震荡,呵呵。

       案例:的士司机王某拉上一名乘客,乘客上车后没有系上安全带,并指点王司机前行。的士正在缓慢行驶中,突然有人骑自行车从前方横穿而过,王司机下意识地踩了下刹车,骑车者没撞着,却发现乘客一头撞到了车窗上,鲜血直流。王司机只好掏出500元赔偿。后来,王司机发现,自己的多个同乡在一周内都遇到了类似的麻烦。

       应对措施:司机心理被撞车党利用,司机的心理是与其停下车来和“撞车党”纠缠,倒不如利用这段时间去赚钱,赚来的钱可能早就比赔的多了。如果叫来警察更不划算,如果警察调查时间长一点,的哥就耽搁做生意,所以权衡之下,干脆给钱了事。某出租汽车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他公司的一位的士司机在遭遇“撞车党”敲诈时就拨通了交警部门电话,结果因有另一起更加严重的事故等着处理,交警在收了司机的驾照、行驶证和“撞车党”的身份证后,就去处理另一起事故,结果由于“撞车党”一直没去交警部门处理,的士车也就迟迟没法出去赚钱。

       乘客假撞是“撞车党”的又一新花样,的士司机应当加以防范,在乘客上车时,应提醒乘客系上安全带,乘客执意不系上安全带的,发生问题后不要私了,应通过正规途径解决(这个需要的士司机权衡利弊,毕竟司机们赚钱很辛苦,耽误几天可能亏得更多,但是从社会责任心来考虑,就应当依法解决,矛盾啊!)。

       4、以车撞车,撞车撞成老板。作案特征:这种方式深圳比较多,撞车党刚开始时,一般买一台二手旧车,然后晃悠悠开上道去,寻找目标。他们找的目标一般是在违章行使的车辆,这样撞到后就理直气壮的进行敲诈勒索,让你哑口无言。撞到后敲诈勒索,大部分人皆能“发家致富”,甚至一部分人挣了大钱,然后又买了一辆档次相对高一点的好车,去寻找目标。那些旧车一般所撞的只是的士及小货柜车之类的低档次车。

       我曾经听过很多在宝安的案例,宝安的撞车党们均驾驶几十万的靓车,作案一二个月后就赚回了一台新车的钱,然后把撞的车卖掉,又买一台新车,这生意好做啊,钱来得太快了。这些“撞车党”的车辆皆手续齐全,他们根本不怕违规车主报警,其实那些明知自己“理亏”的被撞者,很少有当场报案的,基本上是私了解决,等事后醒悟起来,报案时对方已一去不复返了。

       但是因技术不过关及其他原因,有一些人不但钱未挣到,反而将自己的车撞成了废铁堆,并且还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一个来自广东省高州的高姓青年男子,经过多年的“风风雨雨的撞车生涯”后在老家盖起了新房,娶上了娇妻。一年前,他向众亲友借了点钱,买了一辆“别克”轿车,然后在外地车辆特多的各个高速路的出入口,进行“风雨无阻”的撞车工作。高姓男子在新车买回来后,就将汽车的发动机前盖及前轮胎上方的“沙罩盖”的原件拆了下来并藏在家中,然后到汽配市场买了一套仿造的非原厂的配件组装好。如此一来,那些与它相撞的车,也只能按原厂配件赔钱了。据调查,原厂的配件和非原厂之间的差价有十倍之多。

       应对措施:自己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行使,不给撞车党可乘之机,这需要车友们的自律,要知道,你的损失往往是你自己的违章造成的。

       5、撞车党必杀技-撞车后绑架。这作案手法才是最可怕的,其特征为:撞车党驾驶车辆往你车屁股一撞,这时你肯定会下车去查看,这时撞车党们手持凶器或者枪支,将你绑架上其车,然后又把你的车开走。这些撞车党们一般在晚上比较车少的路。

       案例一:事主李某于某晚11时,驾本田车行驶至罗湖新秀村附近,突然一辆小轿车与其追尾相撞,李先生下车检查,反被4名男子拖入肇事车内绑架,他的车则被另一名男子开走。在一间出租屋里,李先生遭受非人待遇,在交出银行卡并说出密码后,歹徒提走了李先生近10万元存款,于第二日晚放出了李先生。

       案例二、2003年8月5日零点左右朱某驾驶一辆黑色丰田佳美轿车回南山月亮湾住处,经过太子山庄门口时,被一辆红色夏利车撞到车尾部,朱某下车理论时,夏利车上跳下2名男子,手持长60多厘米的长刀威胁朱某,将朱某的丰田车抢走。

       案例三、2003年9月6日凌晨5点左右邓某驾驶一辆黄色凌志400汽车经过南山区麒麟立交桥时,邓某正准备向南油方向转道时,突然被一辆轿车撞中车尾,该轿车上跳下3名男子,分别手持手枪和长刀威胁邓某,将邓某的凌志车及邓某身上的现金2300元抢走。

       案例四、2003年10月9日零点左右田某驾驶一辆黑色本田雅阁轿车从福田南行至南山前海路时,一辆破旧的白色轿车突然从后跟上,狠狠撞击田某轿车尾部,撞车后,白色轿车上下来4名男子,田某随即被4男子按倒在地暴打,雅阁轿车随即被4男子抢走。

       案例五、2003年10月16日 凌晨1点40分左右林某驾驶一辆皇冠小轿车从宝安回南山,经过南山前海花园时,一辆三菱车突然从后面撞击林某的轿车尾部,当林某下车检查车况时,三菱车上跳下来5名男子,分别手持长刀将林某砍伤倒在地,并将林某所开的皇冠轿车和车上的松下手提电脑抢走。

       以上案例触目惊心,在深圳的车友们真的是危及四伏,没有安全感。

       应对措施:深夜在偏僻地带遇到了交通事故,不要急于下车,应紧锁车门,先观察清楚情况,并看清楚对方有多少人,并拨打交通报警电话或110求助,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说明:本文引用了部分媒体的相关案例报道,在此表示感谢,媒体案例报道内容的著作权属于原作者)

         三、深圳撞车党猖獗的原因分析

         1、撞车党的心理优势。

       首先,撞车党以气势压人。撞车党撞车后,一般会有同伙出来帮忙,少则四五人,多则十余人甚至几十人围攻,气焰嚣张,给车主造成心理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胆小怕事的车主基本上都是破财消灾,赔钱了事。

       其次,撞车党巧妙利用交警的事故处理周期长且手续繁杂的特点,迫使怕麻烦的车主就范。众所周知,发生交通事故报案后,等交警来到现场拍照、勘察就得花费一定时间,如果是偏远一点的地方,光等交警来现场就够你等的了。如果有急事要办的车主,可能会马上给钱了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交警来了以后,按照处理流程,会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暂扣时间一般不能超过20天。还会拖车,拖车后对事故车辆还需进行鉴定,其后就是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按照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但在实践中,交警基本上很难在法定期间作出责任认定。如果一方对责任认定书不服,还可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这时间就够长了,可能需二三个月。责任认定后,交警会在一段时间后组织调解,而有些撞车党就故意拖延时间,不参加调解,导致调解不成,再过一段时间交警又主持第二次调解。在深圳,时间就是金钱,相信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把时间耗费在这无聊的过程中,但是对于撞车党来说,他们有的是时间,时间对他们来说也是金钱,多耗费你一天,让你不愿意再等了,他的计划就成功了。

         2、公安机关的取证困难。

       公安机关取证困难是造成撞车党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根据法律规定,要判定一个案件系敲诈勒索案件需具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而举证责任在公安机关。而撞车党的作案手法较隐蔽,往往在现场确实有被撞车的痕迹或者现场,从撞车党制造的这类事故的现场情况看,绝大多数都有人与车或车与车接触现象,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关于交通事故的定义,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根据上述规定,就要认定为交通事故。有些事故,车主明知系撞车党的故意行为,但无法证明。而事故发生后往往是现场没有目击者,或者虽然有多人围观,但是目击者出于明哲保身的考虑,一般均不愿意作证。这给处理撞车党事件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根据现场情况,交警只能按一般交通事故来处理。可见要认定系撞车党的敲诈勒索是多么的困难。出现事故后我们往往指责公安机关打击不力,但从公安机关的角度出发,也需要广大市民的配合和更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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