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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7月1日起重型车须符合国四标准
2012年08月01日 08:56 来源: 北京商报 编辑:付晓勇 打印 手机阅读

       记者从环保部网站了解到,日前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从明年7月1日起,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要求。

       《公告》称,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的要求,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进口和销售计划。

       据了解,我国轻型小汽车全面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已从2011年7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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