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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购12万辆 广州7月1日执行限牌政策
2012年07月02日 09:42 来源: 车主之家 编辑:黄镇宇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2012年6月30日晚21点,广州市政府召开了“关于系统改善城市交通及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7月1日零时起执行广州市中小客车限购政策,试行期为12个月全年增量配额为12万,月均1万辆。有关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将在7月底公布。

       2012年6月30日晚21点,广州市政府召开了“关于系统改善城市交通及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7月1日零时起执行广州市中小客车限购政策,试行期为12个月全年增量配额为12万,月均1万辆。有关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将在7月底公布。  

年限12万辆 广州或7月1日执行限牌政策 

       【广州日报官方微博截图】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通告,中小客车指包括国家机动车类型分类规定所列中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那么在2012年7月1日零时起一个月内全市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后续各个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额。至于此次市政府调整的原因,通告中表示为治理广州市交通与大气环境。

       有关广州市即将执行的中小客车限购政策涉及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不分所有制性质,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以上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另外单位和个人如购买中小客车、购置二手中小客车,非广州本市中小客车转入本市,在申请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转移和变更前,应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本市中小客车配量指标。7月1日之前预订了汽车的,通过合法的文件,并经公证处对这些有关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公证,到公安交通部门就可办理相关手续。

       而在2012年7月1日零时前,单位和个人已经与车辆销售经营者签订中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的,凭销售合同或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并通过本市公证机构获得上述材料真实性的公证证明,不需要申请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及转移登记。

       至于广州市限购的详细细则,通告中称,将于7月底制定并颁布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在以及非本市籍载客车辆按时段在指定区域的限制通行措施,相关规定另行发布。

       在为期一年的试行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为做好这项工作,在2012年7月1日零时起,一个月内,全市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和转移登记。

       对于大家关心的试行中小客车总量适度调控期间新增汽车如何上牌的问题,交委领导回复说会有一个专门的管理办法,对广州市如何进行区域试行,也会出台配套的办法。同时将配套七个文件,市政府通告公布后,将尽快的向社会公布。

       单位和个人,购买中小客车、购置二手中小客车,非本市中小客车转入本市,在申请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转移和变更前,应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本市中小客车配量指标。7月1日之前预订了汽车的,通过合法的文件,并经公证处对这些有关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公证,到公安交通部门就可办理相关手续。

       编辑点评:在城市治堵手段及政策方面,上海施行的是车牌拍卖,北京目前正在用“摇号限制牌照”,现如今广州也将进入“限牌城市”。难道中国只有这一招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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