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四大疑问:
疑问一交警如何判断司机是否在讲电话?
与闯红灯、超速等违章行为不同,由于司机处于车内,高清摄像头以及相关设备是无法自动检测到司机在行车时是否在打电话,因此判断是否违章的重任,就落到了在路面上执勤的交警身上了。
但即使交警在马路上执勤,行经车辆与交警的距离往往较远,交警又该如何判定呢?按照交警的解释:“在前面没车而车主车速明显缓慢,或发现其嘴巴不停说话的,也可怀疑正在讲电话而处罚,即使使用蓝牙也将被罚。”前面没车就不能自己放慢车速?嘴巴动了就代表在讲电话?
对此有人开玩笑说,开车的时候除了不要打电话之外,更要避免唱歌、自言自语等嘴部行为,又或者戴上口罩遮挡嘴部,才能万无一失。
疑问二为何使用蓝牙或者免提仍要处罚?
对于如何打电话会被处罚,交警部门前后说法不一。曾有交警表示用蓝牙耳机和免提装置接听拨打电话不会被罚,但随后改口称“只要是影响到安全驾驶的都要处罚,但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判断”。那么所谓的具体情况是指哪些呢?该警官表示,如果发现有正常行驶的车辆,在前方没有障碍物时突然减速,同时司机有明显的通话行为,就会受罚。
其实从安全角度出发,相信绝大多数人还是赞同开车时不能打电话的。但按照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规定,基本上都是要求不能手持电话进行通话,而采用蓝牙耳机、普通耳机或者免提装置进行通话的,是被允许的。那为什么在广州使用这些通话装置也会被罚呢?
难怪有网友调侃道:“难道因为广州市民在驾车水平上落后于世界以及国内平均水平吗,又或者是广州人的四肢协调能力比别人差?”
疑问三超速和飙车、赛车该如何界定?
车辆超速行驶,这个概念其实是非常容易理解的,而且目前广州已经在众多的主干道上面安装了测速装置和摄像头,一旦车速超过规定标准,摄像头就会自动拍下车辆照片。但对于飙车这个概念,不少网友则表示不太了解。不妨来看看前段时间深圳市交警对飙车行为的定义: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高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的;为寻求刺激、赌博竞技等驾车相互追赶、相互竞速的;在高速公路上时速超过180公里、城市快速路(如滨河、滨海、北环大道等)上时速超过160公里、其它城市道路上时速超过100公里的;在道路上驾车炫耀特技(如漂移等)。如若按照此理解,在普通道路上,反复并线和频繁穿插的行为,即使不超速,也已经构成飙车行为。反倒是在高速及快速路上,即使超过规定的时速120公里的上限,也未构成飙车行为。
广州对飙车的定义与深圳是否有区别不得而知,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反复并线、频繁穿插这种行为,将会成为交警重点处罚的对象。
疑问四是否会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
由于此次的严打行为,尤其像想行车打电话这种,只能通过交警肉眼判断,而且难以严格取证,因此如何执罚以及执罚尺度的问题就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一般情况下,尤其在广州市区道路上,车流拥挤,交警是否有足够人力和精力去执法也是个问题,而且在交警拦截车辆之前,司机已经结束通话,交警也的确难以取证和处罚。这自然而然就涉及选择性执法的问题。换句通俗的话说,就看谁运气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