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早上,深圳市民张华照例打车去公司上班。平日里,从家到公司的车费是25元。可这天早上下车时,司机告诉她,刚刚接到出租车公司的通知,燃油附加费从3元涨到4元了,她的车费要再多付1元。
虽然1元钱并不多,但张华心里仍然觉得不舒服:“油价刚刚涨了,我猜测燃油附加费早晚也会涨,但没想到涨得这么快。”
3月21日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下发了一份题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通知》,该通知第一条称,自次日零时起,深圳市境内运营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元,即原特区内的红色出租车为4元,特区外绿色出租车为2元。
4元的燃油附加费,让深圳成为目前全国出租车行业收取燃油附加费最高的城市。
深圳收取燃油附加费的规定源自2009年举行的一场出租车费的听证会。那次听证会结果之一是,未来深圳的出租车费将启动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也就是油价变化时,燃油附加费会随之调整。按照惯例,燃油附加费上涨之前应该有两个月的观察期,但此次燃油附加费的调整并未经历两个月的观察期。
据记者了解,就在3月21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还向媒体证实,已向深圳市发改委申请进入观察期,两个月的观察期内若油价无下调,到5月20日时,深圳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将涨至4元。
然而,原本至少两个月观察期在3月21日晚间被临时取消。
3月22日上午,记者采访多位出租车司机,他们均表示是在当天早上接到的涨价通知。记者注意到,原本贴在出租车副驾驶正前方的收取燃油费通知还没有来得及更换,一些出租司机只好用手写的“4”覆盖住原来印刷体的“3”字。
“涨价通知来得太突然,我们只能向客人口头解释,要是客人不同意多付这1元钱我们也没办法”,华程出租公司的一位陈姓司机告诉记者,燃油附加费涨了一元后,虽然基本上可以弥补油价上涨带来的损失,但让他担心的是,打车的人也会因此减少。
一位深圳市民向本报记者抱怨说,头一天有关部门还在报纸上表态说,有两个月的观察期,第二天就涨价了,让人措手不及。
当地也有媒体质疑说:“原本至少两个月观察期被临时取消,甚至连相应的燃油附加费票据都无法及时印发,各车队连文件复印件也未拿到,仅有口头通知,为何如此仓促?”
最近几天,记者先后致电下发涨价通知的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发改委的一位新闻发言人表示,由于他没有参加与涨价相关的会议,所以并不清楚此次涨价的前因后果。他建议记者采访出租车行业的主管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的一位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事情一直是发改委牵头,下发的通知中发改委的名字也排在前面,建议记者去采访发改委。
3月23日下午,深圳市发改委和交通运输委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了一份《深圳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的相关情况说明》,该说明称:2009年设置观察期是鉴于当时国际油价有升有降大幅度波动的背景,避免由于过于频繁的调整价格而影响出租车运价的相对稳定,因此原则上设定了观察期限。但是目前,国际油价呈现相对稳定的上升趋势,短期大幅度上下波动的情形出现的可能性很小。
对于跳过两个月的观察期直接调整燃油附加费是否有违价格联动机制,该通知予以否认,并称:今年2月8日广东93号汽油零售价已上调0.24元/升,而此次国家成品油价格又涨幅较大,广东93号汽油零售价上调0.48元/升,出租小汽车运营的燃油成本大幅增加,对出租车司机收入影响较大。鉴于这一特定情形,我们提前启动联动机制,这有利于保持出租车市场的平稳运营,有利于缓解出租车营运压力。若成品油价格稳定下调,则相应进行反向操作。实际上,并未改变联动机制,也未提高联动标准。及时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既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也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具体举措。
对此份说明,深圳市政协委员、知名网友金心异在其微博上评论道:以“国际油价呈现相对稳定的上升趋势,短期大幅度上下波动的情形出现的可能性很小”为由,跳过两个月“调价观察期”是十分荒谬的。自己制订的规矩却不遵守,就是自己在打自己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