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车主之家 > 汽车新闻 > 生活八卦>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增加1元 谁该承担更多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增加1元 谁该承担更多
2012年03月22日 10:51 来源: 深圳商报 编辑:鲁小燕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市相关行业平稳健康运行,昨天,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通知》。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市相关行业平稳健康运行,昨天,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2012年3月22日零时起,我市境内运营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元(含红色出租车和绿色出租车),纯电动出租车不得收取燃油附加费。

       二、成品油价格提高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等客运价格一律不作调整。要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三、按照《广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清理涉及交通运输业的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检查清理影响企业生产、市民生活的不合理道路收费。规范出租车承包管理,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超标准收费的,要严肃查处。

       四、积极加强成品油供应工作,切实保障全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充足、稳定有序。

       五、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政策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坚决查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六、认真落实并进一步完善我市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切实做好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共0条评论]网友热评

提交评论0/500字

0条评论 | 查看全部>>
网络警察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好卖车 | 分站加盟
版权所有:车主之家(www.16888.com)
备案号:粤ICP备06021273号 电信与信息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粤B2-20080314
深圳30年网络信息杰出贡献企业 深圳电子商务协会监事单位 深圳四川商会理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