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先生公开表达了一个观点:吉利收购沃尔沃事件,是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化里程碑的说法并不准确,因为它的收购资金一大半是一些地方国有投资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局,仅仅是大庆的国资部门出的资金差不多接近收购资金的一半。
梅新育甚至反讽道:“在这种情况下,你能说吉利收购沃尔沃,仅仅是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吗?你干吗不说中国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的一个新探索和里程碑呢?”
2010年3月,中国民营汽车企业吉利汽车正式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手中接手沃尔沃汽车公司。这是中国民营汽车企业全资海外收购外资公司的第一起案例。
从梅新育先生的观点来看,似乎其重点并不在于这起收购案是否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是在于吉利收购的资金来源是否是民营资金。
按照这个观点,由于吉利收购的资金来源大部分属于国有资金,因此,这起收购案即使是里程碑,也应该是国有资产海外收购案的里程碑,而不是民营企业的里程碑。
我们暂且不考虑这起收购案是否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因为梅新育的重点也不在此。
对于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资产的问题,我们需要作出一些解释。
其实,梅新育先生在这里混淆了两个概念的问题,一个是企业所有制的属性问题,一个是资金的来源问题。
对于吉利这家中国民营企业收购沃尔沃而言,是从企业本身的所有制属性来看,而不是从收购资金的来源来看。
严格来说,在收购沃尔沃的问题上,说是中国民营汽车企业收购沃尔沃,与运用国有资产收购沃尔沃根本就不存在任何的矛盾,这两种说法只是两个平行的角度而已。
在吉利收购沃尔沃之前,一直有观点质疑吉利这家中国的民营汽车企业是否有能力收购海外这家知名的汽车企业,原因就在于吉利汽车公司的收入与利润水平相对沃尔沃而言太低,所谓的蛇吞象的意义就在于此。
因此,吉利汽车要想成功收购沃尔沃,单纯依靠自己的力量肯定做不到。唯一的途径就是需要借助外力的支持。
外部资金的拆解有多种多样的方式。梅新育先生所说的私募基金与国有基金固然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但是,在中国国内要找到这样的基金支持并不是特别容易。而银行贷款也是一种可以选择的方法。
目前,由于中国外汇储备的巨额资产,以及庞大的银行存款,中国银行提供中国的本土企业以融资便利,无疑也成为中国企业海外收购的资金强援之一。
通过在证券市场增发等方式也可以筹得一定数量的资金以定向用于企业的海外收购。
当然,任何的资金,不管来源如何,只要是能够合法获得,都可以为收购所用。
关键的是企业在权衡各种资金来源的代价与获得的难易后,并根据自己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最后的资金来源方式。
但是,这里并不存在哪种资金来源方式优劣之分。因为企业的最大的目标是要确保收购成功,而收购资金来源的不同只是能够决定资金的成本的大小而已。
吉利这次采取更多的国有资金,肯定是在考量多种融资方式之后做出的最终选择。
这里考量的因素可能有:
资金的获取或带有偶然性,或已经有较好的人事、业务关系,让资金更容易获得;
资金的获取成本更低,资金的偿还与未来的生产基地设厂挂钩,从而让吉利将资金偿还风险降到最低;
从吉利收购沃尔沃以后,计划在大庆等地建立生产基地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吉利汽车在收购沃尔沃的时候,以承诺建立当地工厂来获得地方国有资金的支持。
那么这种支持将可以让企业在资金的运用上更加从容,大庆方面也不会急于将资金从吉利抽回。而只要沃尔沃在大庆建立生产基地,大庆的出资就物有所值,大庆获得是汽车生产工厂未来的经济增长、就业、税收等等。
因此,尽管到目前为止,我们来评价吉利收购沃尔沃是否成功还为时尚早,但是这是中国民营汽车企业在海外收购中的第一次全资收购一家知名汽车品牌,无疑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