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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非法卖车位 200业主打横幅抱团抵制
2011年12月29日 10:43 来源: 深圳商报 编辑:鲁小燕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记者近日在金地上塘道小区看到,多个阳台打出醒目标语:“坚决抵制金地非法卖车位!”据了解,12月24日,开发商卖车位引发轩然大波,金地上塘小区近200名业主抵制。

       昨天,业主们出示金地代表写的承诺书。

       记者近日在金地上塘道小区看到,多个阳台打出醒目标语:“坚决抵制金地非法卖车位!”据了解,12月24日,开发商卖车位引发轩然大波,金地上塘小区近200名业主抵制。

         “年终回馈”原是卖车位

       上塘道小区业主周先生告诉记者,上周三,小区开发商向所有业主发出出售车位的短信通知。周先生和众多业主与小区开发中心联系,答复每个车位要6.8万元,可享30年使用权。仅过三天,一些业主再次问价,每个车位涨至10万元。

       周先生保存的短信原文是:“每月交钱付租金,不如一劳永逸!尊敬的上塘道业主:年末回馈,为贺二期入伙,特推出限量私家车位,可一次性支付长期使用费。详询28132888。”记者两次致电,对方答复各不相同。第一次接电话的人说,按每年3000元车位费算,20年就是6万元,每个车位交6.8万元,可用30年,等于赚了10年的免费使用权。第二次致电,接电话的人说,这项活动已经停止了。

         业主拉横幅抵制

       开发商变相卖车位引发大部分业主抵制。

       12月24日,约200名业主聚集小区广场,大家拉出横幅,找开发商讨说法。横幅上写着“抗议金地非法卖公共停车位”。开发商迫于压力,派出一名姓曾的高管与业主见面。业主认为,变相卖车位,不合法也不合理,强烈要求停止这种做法。在民治街道国土科负责人林士钢见证下,曾先生与业主代表签了一份承诺书。

       承诺书的内容为,金地地产代表曾鸣华承诺,下周二(2011年12月27日)下午6时前书面答复金地上塘道业主以下两个问题:1.以后是否还卖或长期出租车位的使用权;2.已售出的16个停车位如何处理。此外,金地承诺立即中止销售停车位的行为。签字时间是2011年12月24日。

       记者周一致电民治街道国土科林士钢。林介绍说,当时还有宝安国土分局的工作人员到场,街道和国土部门一定会依法依规跟进;金地的正式答复要等周二。

       记者与小区开发中心负责人联系,希望核实情况。但负责人说,高管要等本周二正式答复业主。该负责人表示,金地上塘道两期共有车位1000多个,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已经国土部门备案,业主购房时,合同中明确告知此事。现在开发商出让30年使用权,并不是产权转让。通知出来后,也有业主表示欢迎,已有10多个业主交款;但因大多数业主反对,车位申购活动暂停;对已交款的业主如何处理,要等集团总部研究后再定。

         业主称卖车位实为圈钱

       尽管开发商口头表示暂停,但上塘道小区业主还是不放心,希望金地地产集团本周二能给出书面答复,纠正变相买卖车位行为。

       小区业主们正在联络抱团抵制,大家还建了一个QQ群交流信息。通过该群,记者了解到一些业主的想法。

       3栋一名业主表示,小区公共车位超过千个,由于入住率不高,目前很宽松。但开发商卖车位,人为加剧了紧张程度,让业主都来“抢”车位,得利当然是开发商。

       二期一位姓李的业主表示,小区车位没有独立产权,如果花钱买,30年后谁能保障业主的权益。

       一位姓马的业主表示,二期新房价格近期跌了近3000元,业主们承受了很大损失。开发商在这个时候通过卖车位圈钱,真是暴利加暴利。

       广东浩晨律师事务所的徐律师表示,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小区车位属于公共配套设施,为全体业主共有。它们如同小区电梯、道路、花园一样,没有独立产权证,不能独立买卖,其买卖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

         金地答复仍留下悬念

       等待两天后,12月27日,开发商以“金地新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回复金地上塘道业主。

       “一、对于业主已一次性支付车位使用费的情况,我司将根据合同契约精神,尊重业主的自由选择权,若业主要求我司退还一次交纳的车位使用费,则我司将立即退还业主上述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我司承诺:对于车位的管理和使用,我司将在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照深圳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停车位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开发商将答复张贴出来,很多业主看了心中仍有悬念。4栋业主张先生表示,对以后是否卖车位,还是没有明确答复。7栋业主王先生表示,答复在玩文字游戏,离业主的要求还差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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