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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新政引争议 租赁车拟15年强制报废
2011年10月19日 10:52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鲁小燕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一份拟对 “租赁载客汽车”执行15年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汽车租赁行业引起轩然大波。

       一份拟对 “租赁载客汽车”执行15年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汽车租赁行业引起轩然大波。

       “如果租赁车执行15年报废标准,对汽车租赁行业的震慑威力可能不亚于金融危机。”昨日,一位汽车租赁资深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是指出。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高级工程师、北京市运输管理局专家委员会委员张一兵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汽车租赁经营过程看,利润的大部分最终都是通过实现租赁车辆的残值获得。而“租赁车辆报废年限标准”正是决定旧车价格的主要因素,“报废令”由此或将成为继汽车“限购令”之后,对汽车租赁行业的又一利空消息。

       “15年的限制会使得租赁企业卖车时候的价格比其他一般价格低10%以上。”昨日,目前国内车队规模最大的神州租车(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姚军红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感叹。

       姚军红告诉记者,租赁企业的成本主要在于购车时候的投入,和卖出去以后,中间承受的折旧成本,一个车如果按3年期二次更新,折旧卖出去的价格应该是指导价一半左右的钱,而如果受到15年报废年限限制,只能卖到4折或者更低。而企业由此增加的成本,也将使得租金变贵,引起汽车租赁市场的价格波动。

       张一兵同时认为,汽车租赁的经营模式通常是购进新车,租赁时间不超过3年即更新进入二手车市场,与出租汽车一直营运到报废完全不同。这一模式是汽车租赁必须保持车辆的新度以便满足客户需求所决定的,也使汽车租赁成为汽车销售的一个重要渠道。因此,“报废令”的实施还将严重堵塞汽车租赁汽车销售的渠道。

       “作为企业,我们已经将意见通过相关协会反馈相关部委。”姚军红昨日告诉记者,张一兵同时表示,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也正在准备相关材料,上报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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