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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燃料消耗量不达标 车企受惩罚性收费
2011年06月28日 11:02 来源: 上海证券报 编辑:鲁小燕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以“推动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2011全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峰会26日闭幕,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司长张相木在会上表示,下一步我国要建立基于汽车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财税奖惩制度。

       以“推动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2011全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峰会26日闭幕,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司长张相木在会上表示,下一步我国要建立基于汽车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财税奖惩制度。

       据张相木介绍,目前工信部正在推进该制度,对于汽车企业来说,如果平均燃料消耗量达不到目标值,就将受到惩罚性收费。

       这项政策折射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发展汽车工业将以传统与新能源车并重的发展思路。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工信部前部长李毅中则在峰会上表示,“十二五”时期应坚定不移推动传统燃油汽车节能减排,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大力扶持自主品牌汽车和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此外,峰会上传出节能汽车利好消息,截至目前,国内享受节能减排补助政策的节能汽车已有400多个型号,并仍在增加中,相关补助标准未来或许有望再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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