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民杨金柱买了张动车二等票,上车后才发现,座位在餐车里,环境比二等座车厢差多了。在交涉无效后,杨金柱把铁道部起诉到了北京市一中院。今天上午,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杨金柱是在去年10月31日买的D309动车组火车票,票面显示该车从北京南站到无锡站,2010年11月1日21:16开,08车厢008号,$301,二等座。2010年11月1日晚,杨金柱从北京南站上了D309次列车。上车后,他发现8车厢是餐车,有餐桌和吧台,约40个座位,吧台旁和走道两边堆放了大量的床单等杂物。杨金柱和其他30余名乘客要求乘务员按火车票标明的二等座位进行安排,乘务人员答复说,8号车厢就是餐车,没有二等座位。乘客们要求退票或火车票打折,乘务员答复称餐车火车票是铁道部安排火车站售票处卖的,是铁道部的规定,与乘务人员无关,并拒绝退票或打折。
“餐车里没有行李架,乘客们的行李只能放在脚下;餐车座位靠背短,而且硬,根本就无法靠着睡觉;餐车堆放床单等杂物为易燃品,不符合安全规定,让乘客担惊受怕;将餐车座位冒充二等座位卖掉,让乘客无处就餐。”杨金柱历数把餐车票当做二等票出售的弊端。他认为,按照铁道部门的新规定,开卖餐车票,必须等一等二等座票全部售罄。而且在出票前,火车站、代售点等各个售票窗口,都要明确告知旅客此座位为餐车座位,让旅客自由选择。然而,他在购买车票时,售票员并未告知其出售的是餐车座位,票面也没写明座位是餐车座位。
杨金柱说,为查清事实,他于去年11月5日向铁道部寄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布把餐车票当二等票出售的依据是什么。由于铁道部在15个工作日内没有答复,杨金柱起诉铁道部,要求法院判令铁道部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提供铁路部门卖餐车座位票的规定。
铁道部代理人答辩称,出售餐车票是相关铁路运输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铁道部并没有出售餐车票的相关规定。此外,杨金柱申请的信息也并非政府公开信息,所以铁道部无法提供。铁道部代理人还称,铁道部已在法定期限内,委托上海的有关部门向杨金柱作出解释。该代理人还表示,铁道部的客运规定中,并未明确规定餐车就是做饭和就餐的地方,而没有禁止性规定的话,铁路运输企业把餐车票予以出售,就是自主经营行为。
在法庭上,杨金柱宣读了多份媒体的报道,这些报道的内容涉及多起铁路部门把餐车座按一、二等票卖给乘客的事件。
一中院今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