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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行为违反价格法 加价卖车死路一条
2011年05月18日 18:19 来源: 新快报 编辑:鲁小燕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这当然是现今中国车市疯狂加价提车的一个笑话而已。列位看官可以不必当真,但当加价已经成为中国车市摆在台面上的“潜规则”时,或许规范市场秩序就显得颇为重要。

       马加爵,已毙了!

       药加鑫,判死刑!

       加爵、加薪都是死路一条。

       历史的血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加价才是最安全的。

       药家鑫一审判处死刑,据说某汽车4S店老板看完新闻后,语重心长的对员工说:看见没,要加薪就是这个下场。

       员工:那我改名吧,就叫林黛玉(零待遇)。

       老板:呵呵,没出息。你还是改名叫LadyGaGa(来点加价)吧。

       这当然是现今中国车市疯狂加价提车的一个笑话而已。列位看官可以不必当真,但当加价已经成为中国车市摆在台面上的“潜规则”时,或许规范市场秩序就显得颇为重要。

       在这一期的“车市加价”调查采访中,新快报记者发现加价提车已经成为众矢之的,相当多的“受害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只能忍气吞声默默加钱,或者干脆不买这款车了。

       很多人还记得两个月前,广州、上海、北京等21个城市消费者协会(消委会、消保委)联合发布维权观点,认定汽车经销商针对紧俏车型的“加价售车”系违法行为,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而与此同时,广东深圳对加价售车的经销商开出了首张百万元罚单,这更成为业内讨论的热门话题。

       两个月时间过去了,加价依然在汽车圈内疯狂存在。记者到4S店要求购买路虎发现4时,广州市场上普遍给出了超过官方指导价10多万元的价格。而路虎(中国)官网上公布的原配车型,则似乎从来没有在中国市场上出现过一样,到处都是各经销商增配版的车型。也就是说,只要你想买路虎,就只能听从经销商的“定价”,根本没有第二个选择。

       这当然是中国车市加价现象的一个缩影。实际上,近两年“加价售车”在中国汽车市场渐呈公开化、合理化趋势,尤其是2009年以来,中国车市出现意外井喷,很多热销车型供不应求,汽车经销商也趁机收取巨额加价提车费。

       虽然今年315期间,21城市消费者协会给出了“商业贿赂”的定性,但长期以来相关执法部门的相互推诿也是加价行为泛滥的最重要原因。工商部门认为,加价售车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这个事情需要向国家发改委物价部门进行咨询。发改委价格监督部门则表示:“经销商的价格是放开的,我们不会进行干涉,只要消费者没有异议。”

       说来说去,中国消费者们作践了自己,扰乱了秩序,害人又害己。但汽车4S店的加价行为,无疑已经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还涉及虚假宣传、逃税漏税等多种违法行为,也损害了汽车制造商和汽车经销商的品牌形象。长远来看,加价提车无论对汽车生产厂家还是经销商们来说,都将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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