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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违停被拖车 车主仅需交罚款和停车费
2011年04月12日 16:05 来源: 浙江在线 编辑:鲁小燕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胡先生随即到网上查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违停被拖车要交拖车费 交警表示车主仅需交罚款和停车费

       4月6日,因为一点急事,胡先生将车子停在火车东站外面,没想到十几分钟出来后,车子不见了。

       最初胡先生怀疑汽车被偷了,立刻报了警。但是冷静下来之后他一想:光天化日之下,小偷怎么可能这么猖狂。“估计是因为违停被交警的拖车拖走了。”胡先生说。

        违停被拖车为什么收取拖车费

       刚发现车子没了之后,胡先生问了很多附近的人,但是大家都说没发现。

       三天之后,胡先生发现自己的汽车停在江东交警大队的停车场里。

       “交警说每天的停车费是15元,还要150元的拖车费。”这让胡先生很是莫名其妙,这150元的拖车费为什么还要自己出。

       胡先生随即到网上查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看到这一条规定之后,胡先生更是火大,“他们没有告诉我车子被拖走了,也没告诉我具体停放地点,车子还是我自己找了三天才找到的,现在不止要收取我4天的停车费45元,还要收取150元的拖车费用,太不合理了。”

       在胡先生看来,他确实违停了,交警部门可以按照相关的条例对他进行处罚,但这150元的拖车费,不应由他承担。?

         150元拖车费不用车主买单

       昨天下午,记者首先联系了宁波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拖车费确实不应该收取。

       “由于胡先生的车牌是临时牌照,交警一时没能联系到他本人,可能在后来的沟通上有些误会,才出现了车主找车找了3天的情况。

       对于拖车费,交警部门表示,正常情况下,违停被拖走是不需要支付拖车费的。但是有时候忙起来,也会找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的拖车帮忙,但拖车费也不应由车主承担。

       同时他也告诉记者,胡先生的情况他已经向江东交警大队转告了。“胡先生只要和江东大队打个电话再确认一下,应该是不用收取拖车费了。”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江东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是因为胡先生违停才会被拖走,按规定是不用支付这150元的拖车费,现在事情已经处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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