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五个一律”强制性特殊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记者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大气质量控制工作督促检查行动中获悉,我市将从今年7月起,实施“五个一律”的强制性特殊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在极端不利气象情况下,拟对工厂及机动车采取临时减排措施。
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即将出炉
距离大运会开幕还有160多天,深圳市大气质量整治行动正在展开。市政府已将空气质量改善列为2011年全市十大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工作。市人居委已编制完成《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召开前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并报市政府审议。
根据《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纲要》的有关要求,市人居委将联合科工贸信委、发改委、交委、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各项工作。
极端不利气象下
拟令工厂及机动车减排
为了保障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的空气质量,市人居委正在制定临时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方面,争取在省环保厅的统筹指挥下,实行空气污染分区控制,以空气污染指数为主要指标,以污染源为主要对象,以“管、限、停”为主要控制措施,最大程度保障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运会空气质量。
我市将参照广州亚运会的做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授权政府有关部门,在大运会开幕前一定时间内或大运会期间,若遇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不利大气污染物扩散,使我市空气质量无法达到承诺要求时,将对工厂及机动车临时减排措施作出安排,对到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或限产。
据悉,市人居委计划从今年7月起,实施“五个一律”的强制性特殊空气质量保障措施:一是超标排放的电厂机组一律停产,高排放机组限制上网;二是超标排放的工商业锅炉和窑炉一律停产;三是超标排放VOC的企业一律停产;四是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使用清洁燃料的饮食服务企业一律停产;五是易产生扬尘的相关工程一律停止作业。
联合莞惠
共保深圳“天更蓝”
省环保厅已编制完成《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方案》,将东莞市凤岗镇与深圳市一同列为空气质量保障核心控制区域,将东莞市及惠州市列为空气质量保障重点城市,确保邻近城市共同推进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