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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贴标识,可能滋生特权”
2011年02月24日 10:39 来源: 南方都市报 编辑:文莹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广州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前日参加两会讨论时,就广州今年将实施的公车管理新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消息一经披露,不少网友和市民认为这是让“公车私用有了合法外衣”,并对收费标准、审批环节等提出质疑。昨日,参与公车管理新办法制定的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市政协常委严翠芳接受南都记者访问,她表示,新办法首先还是明确“公车公用”的原则,预计方案实施后,公车私用和滥用公车的情况会好很多。

       广州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前日参加两会讨论时,就广州今年将实施的公车管理新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消息一经披露,不少网友和市民认为这是让“公车私用有了合法外衣”,并对收费标准、审批环节等提出质疑。昨日,参与公车管理新办法制定的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市政协常委严翠芳接受南都记者访问,她表示,新办法首先还是明确“公车公用”的原则,预计方案实施后,公车私用和滥用公车的情况会好很多。

       而政协委员韩志鹏前日被苏志佳单独约见后,昨日表示,将正式提交有关公车改革方面的提案。主要内容包括要求广州市公布所有的公车数量,在财政预算中所占比例等,同时要求广州市纪委定期在媒体公布违规使用公车的监察情况。

       ■ 六问公车管理

         1、为何允许公车私用

       新办法允许在付费的基础上,确实有需要时,能够公车私用。网友“康绍”担心这是“给公车私用以合法外衣”,网友“hao78”更是声称“公车私用,马上免职,这是国际惯例吧。”

       严翠芳表示,新办法的出发点还是要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但现阶段确实还不能搞一刀切禁止一切公车私用行为,“特殊情况下,申请公车私用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她表示,在严格公车使用纪律的同时“还是有必要开一个口子的”。

         2、收费是否偏低

       按照广州市纪委在黄埔区的试点,公车私用的收费标准大约在1.5元-1.7元/公里之间。有网友质疑这个收费太低,“公车私用只收1.5元,比打车还便宜”,网友“iD onald”表示。

       严翠芳说,黄埔区试点得出的这个收费标准,是基于对公车使用产生的汽油费、管理费、折旧费、保险费等的综合核算,“肯定不会比出租车更贵,出租车毕竟还要考虑盈利问题”。同时,只要是公车私用,“收费标准”都将是一视同仁的。收取的费用将交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

        3、审批会否徇私舞弊

       新办法要求公车私用必须提前审批,有市民担心这可能带来徇私舞弊的现象,原本没有重要事情,也申请使用公车。

       对此,严翠芳坦称,如果真有人讲人情,走后门,确实没法完全控制。一方面要领导干部自觉,另一方面,后台监控到的谁用了车、去了哪的数据也会留存。她表示,新办法会否带来新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去检验,但“肯定会管住一些公车私用的行为”。

        4、能不能给公车加上标志

       能否给公车添加醒目标志?严翠芳说,早些年的时候,公车确实都是有相关标识的,但是后来中央不再允许公务车喷涂这类标识,因为“虽然一方面可以加强监督,但另一方面,醒目的标识,也许会成为特权的象征,比如过收费站可能就不付钱了”。

       5、能否减少公车增加货币补贴

       有建议认为,可以实施更严格的公车管理办法,取消大部分公车,改为货币化的发放交通补贴。

       对此,严翠芳则表示,广州市其实同期有两种方法在试验,一个是黄埔区为代表的加装G PS和身份识别系统,限制公车私用;另一个则是天河区的货币化。虽然目的都是管住公务车,但货币化存在标准难定,不同工作岗位交通需求不一等问题,更难彻底解决问题,现有办法也是“先易后难”。

       6、违规会否处罚

       对于查实确实存在违规使用公车的干部,前日苏志佳曾透露,将采用一次口头警告、两次书面警告、3次追究责任的办法。严翠芳也表示,对真正不自觉的干部,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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