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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草案:2.0L以下排量税负不会增加
2011年02月23日 10:00 来源: 车主之家 编辑:谭绍珍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最新消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的规定,2.0升以下乘用车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也基本持平。

       最新消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的规定,2.0升以下乘用车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也基本持平。

       从去年11月开始,车船税调整争议热潮涌现,其中仍为“扬小抑大”的思路7梯度征收,改革“一刀切”车船税大限将至。专家表示,排量在1.6L至2.0L之间的机动车,应“考虑尽可能不增加或者不过多增加他们的税收负担”。但草案细则在去年还未公布。从最新的消息看,车船税法二审稿已出,2.0升以下乘用车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

       草案二审稿提出的修改方案是:仍将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但将2.0升及以下的税额幅度降低,具体是:

       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保持不变,仍为60元至36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为300元至54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660元至960元降为360元至660元。

       同时,从税负的阶梯式递进考虑,草案二审稿对2.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额幅度也相应做了些微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额为 660元至12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额为1200元至2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额为2400元至3600 元;4.0升以上的税额仍为3600元至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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