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率浮动新方案昨出台,八成车辆将获更优惠的保费折扣
新的《浮动方案》适当调整了上年赔款次数多的浮动幅度,例如将“上年发生6-10次赔款”系数值从2.0修订为1.8,将“上年发生10次以上赔款”系数值从3.0修订为2。
从21日起,深圳交通违章行为正式与新车险挂钩。记者获悉,我市《深圳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以下简称《浮动方案》)实施后,将有80%的车辆获得更为优惠的保费折扣。
去年11月3日,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对外公布了《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车险费率的浮动水平与交通违章违法记录挂钩。公开征求意见后,《浮动方案》有所调整变化,新的《浮动方案》适当调整了上年赔款次数多的浮动幅度,例如将“上年发生6-10次赔款”系数值从2.0修订为1.8,将“上年发生10次以上赔款”系数值从3.0修订为2。
而对于交通违法记录系数,则明确了在方案实施首年,不追溯以往交通违法记录,自方案实施之日起开始计算浮动系数。同时,还对挂钩车险的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再次进行了明确,包括驾驶机动车逆行、倒退行驶的,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超速50%以上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此外,新方案还对费率浮动系数的计算公式进行分类表述。
记者获悉,在去年底完成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上线的基础上,深圳市车险信息平台已全面启动。该平台采集的数据包括各类车险承保与理赔信息,以及销售渠道、销售人员或机构的信息,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信息、驾驶员信息、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和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等。
深圳保监局日前表示,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优化现行商业车险行业指导费率的费率浮动机制。按照“费率与风险挂钩,充分体现费率差异”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不同险种、不同车型、不同客户、不同渠道车辆间的费率比价关系,奖优惩劣,使低风险消费者切实得到费率降低的好处。目标是建立市场导向的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使车险费率更加科学、公平、合理。形成多元化的产品体系,满足不同消费群体多层次的保险需求。